男教师非礼中四男生上诉得直 官劝男师反省是否适合再为人师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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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李沛晖上诉得值,但法官仍着他考虑是否仍适合教书。(资料图片)

中学男教师借口替一名中四学生补习,在载男生到自己东涌寓所时已在车上摸男生下体,至老师家又要男生为他手淫,因而被裁定非礼及企图非礼罪成,被判入狱一年。教师早前在高等法院提上诉,法官昨下判词,认为原审裁判官未有仔细考虑教师事后被另一学生恐吓证供,裁定教师上诉得值,但也劝告教师反省他是否再适合为人师表。

上诉人李沛晖(31岁)为事主的英文科老师,他被指在前年四月侵犯事主。

法官汤宝臣在判词指出,原审裁判官在评估证据时,先入为主接纳案中事主及事主朋友的证据,却全面否定辩方的质疑,对上诉人的证供更有“挑剔”的态度,认为裁判官在证据评估的原则上有偏差,故撤销上诉人两项定罪。

法官指上诉人无顾及自己教师的身份和尊严,应反省自己是否合再为人师表

法官也坦言对本案的发生感到惊讶,并称姑勿论上诉人的性取向为何,即使有学生真的主动对他“倾慕”,甚至愿意和上诉人进行亲密行为,都不应带学生回家做这些行为。他认为上诉人看来完全无顾及自己的尊严和身份,亦未有考虑他在道德和专业上的责任,着他在任何时间都应谨记,作老师的身分和他工作目的,更应反省自己是否适合再为人师表。

案件发生于2014年4月初,男事主希望能够补习英文,便跟随上诉人放学后到上诉人家中补习。被告被指在驾驶回家途中,两次企图用手触摸事主下体,抵达上诉人家后,上诉人又着事主替他手淫两次。

辩方案情指事主事后向一名男同学Y透露事件而揭发,证供显示,Y曾叫上诉人小心被人套麻包袋打,又公开要求上诉人交“掩口费”。

案情编号:HCMA 56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