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警员指疑似林男子走路呈内八字脚 曾到西贡海滩闲逛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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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成员林子健前年声称被掳走及在大腿打钉,事后却被指虚报被掳案续审。控方今(7日)继续播出闭路电视片段,警员指出片中疑似被告人的男子,并指片中男均有“内八字脚”步行习惯,又指该男子戴帽及口罩后,乘小巴到西贡海滩闲逛,之后回马鞍山住所附近买烟,凌晨才返回住所。警员同意部份路段无闭路电视,有些路线是靠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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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子健,44岁,否认一项明知而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指他向警员虚报在2017年8月10日在旺角遭拐带。
男子步行间突戴上帽及口罩
被委派查看闭路电视片段的警员林锦华续供,称疑似被告的男子走过砵兰街的随园小馆,该镜头可清晰见到他以内八脚的步姿行走。该男经过同街的深仔记时已戴上帽,并取出口罩戴上;而银座广场的镜头则见他戴有太阳眼镜。警员又指,他在旺角乘小巴往西贡,傍晚时现身西贡邓肇坚运动场、大网仔路的“烧烤大王”,之后又去到沙滩闲逛。
深夜回马鞍山买烟及火机
该男深夜出现于马鞍山颂安商场,即被告住所附近,并在便利店买烟及打火机。控方问警员,疑似被告的男子走入便利店前是否已拿著饮料,警员回应不清楚是他带入来还是“𠮶度(便利店)攞”,被告闻言谓“唔系喺𠮶度攞架,唔好乱噏呀!”
同意部份路段靠推测
警员续说,该男走到商场的卸货区坐下,抽烟休息;凌晨近3时,被告屋苑的闭路电视拍下该男在被告居住的楼层步出升降机。
辩方盘问警员,指他非以专家身分作身分辨认,警员同意。警员亦同意部分路段未有闭路电视,但称自己是有基础下推测路线。
聆讯下午续。
案件编号: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