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发表私营补习社视察报告 涉不必要收集、永久保存资料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今日(28日)就私营补习服务行业的个人资料系统发表视察报告。
结果显示,调查所涵盖的三所私营补习服务机构,所采取的保障个人资料措施大致上可以接受,不过个别机构仍有不足之处,包括不必要或过量收集个人资料、无限期保留资料,及不恰当使用资料等。
私隐专员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对三所私营补习机构的个人资料系统进行视察,对象包括连锁式经营的补习机构、以特许经营模式营运的补习机构,及利用网上媒体提供补习服务的机构。视察行动包括现场视察、神秘到访,面谈及书面查询等形式进行。
三所机构有采取保障个人资料的措施
视察中发现,三所机构在实际的营运过程中,均有采取保障个人资料的措施,原则上不会胡乱处理或滥用个人资料,亦致力确保该等资料得到妥善管理。当中以流动应用程式提供补习服务平台的机构,审慎利用资讯科技工具分割及监控其电脑系统的存取权限,并将顾客私隐保障纳入其产品及服务设计中,减低未获授权查阅或泄露个人资料的风险。
有机构过量收集、永久保留个人资料
不过,视察发现个别机构的职能中仍有不足之处,包括不必要或过量收集个人资料、无限期保留资料、不恰当使用资料和个人资料的保安做得不足够。
当中两所机构涉及过量收集个人资料,而其中的一所机构亦未有在其申请表格内提供个人资料收集声明。此外,三所机构均于不同情况下采取了永久保留学童或导师的个人资料;而两间机构亦涉及不恰当地使用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除建议机构应完善上述问题的政策外,亦建议应将私隐保障纳入企业管治,从最高管理层中委任保障资料主任,处理资料保障相关事务;将私隐保障纳入新产品及服务设计之中,并就个人资料私隐进行评估。
同时,机构应制定全面的私隐政策,当中涵盖个人资料收集、准确性、保存期限、使用、保安措施等,并透过培训及教育提升员工对私隐保障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