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捡百万元现钞死口不认 惟敌不过邻居的天眼 判囚8月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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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换店东主乘的士时留下一个装有逾1百万现金的环保袋,警方后来找回曾载东主的的士,司机却否认曾见那袋。惟警方未有放弃调查,并在被告邻居家的闭路电视,发现被告曾带一环保袋回家,司机最后承认曾拿走款项,并藏在祖屋,被揭破后全数寻还物主,亦得物主原谅及代为求情。案件今(24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指案件比一般严重,判被告入狱8月。

被告邓照发,59岁,承认盗窃罪及有意图提供虚假资料以误导警务人员罪,被判入狱8月。

被告邓照发,59岁,报称的士司机,被控一项盗窃罪及一项有意图提供虚假资料以误导警务人员罪。控罪指,被告于今年5月6日在一辆的士上盗去现金1,181,357元,及在屯门警署内为妨碍及拖延调查,而向警方讹称没有看见找换店东遗下的现金。

一时贪心失去常性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背景报告正面,被告已获得教训,因一时贪心违反常性,事主最终亦没有损失,并已原谅被告,亦有为被告撰写求情信。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时指,今次案件比一般严重,涉及金额巨大,可幸事主没有损失。他续指一般案件都可以判以监禁。而今次案件,若非警方锲而不舍调查,亦未必能迅速破案。但考虑到被告自愿带警方取回财物,与警方合作,因此扣减监禁刑期至8个月。

警方查邻居闭路电视破案

案情指,找换店东主林巧珍与妹夫,本年5月6日携带内有逾百万元现金的环保袋,乘搭被告所驾的士,下车时忘记带走环保袋。林发现遗留后报警,警方联络被告录取口供,被告在初次警诫下称没见过涉事环保袋。

警方其后透过被告邻居的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曾手持环保袋,遂搜查其寓所。在再次警诫下,被告招认把赃物分4袋收藏在下白泥祖屋内,没有花费涉案款项,警方最终检获所有财物。

案件编号:DCCC 54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