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 控方结案陈词指虽提早占中 三子仍是领导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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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罪,案件已举证完毕,今(11日)在西九龙法院进行结案陈词。控方先陈词,指三子原本计划只占领中环数天,惟他们无法控制其他参加者,已可预计会长期占路。虽然陈健民称提早占中后,运动已经和原本计划不同,但控方强调三子仍是领导角色,而其他被告亦煽惑他人占路。控方强调已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应裁定各被告罪成。

指三子的串谋行为早于13年已开始

代表控方的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在陈词中指,《基本法》保障市民享可以示威的权利,而法例亦容许“合理妨碍”。惟控方指,示威者的行为不可超越“合理妨碍”。至于如何界定何谓“合理”,则要视乎示威者行为的目的、地点、程度和时间。

控方续指,占中三子的串谋行1为早于13年3月已开始,当时他们宣布将展开“和平占中”运动,并表明透过公民抗命的违法方法,争取普选。而陈健民在早前被盘问时亦承认,他们的计划是要对公众造成干扰,以唤起公众对此议题的关注。

控方虽提早占中 三子仍然是领导的角色

虽然陈健民称他们原意是占领中环数天,并提倡非暴力。惟控方指,陈在盘问时亦承认,三子无权控制其他参与者的行为、会占领多久,陈亦估计实行时会有人使用暴力。控方陈词指,三子是有意图或已预计会长期占路。

三子于2014年9月28日凌晨,提早宣布启动占中,地点亦由中环变为金钟。惟控方指,三人要造成公众妨碍的协议仍然继续。虽然陈健民自辩时指,在添美道宣布占中后,运动和原本的计划有异,包括运动的主题、领导者等,控方郤指运动的主题仍然是争取普选,而三子仍然是领导的角色。

被占的夏悫道有逾150条巴士线途经

至于首7名被告涉及的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控方指警方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只限于2014年9月27及28日,地点局限于添美道的行人路,而任何人在该一带马路示威,会对交通造成不合理的干扰,尤其夏悫道、添美道和分域码头街是连接中环和湾仔的主要道路。根据三家巴士公司的资料,有152条巴士线途经夏悫道,每日涉及42万乘客。

而陈淑庄响应戴耀廷的“去饮”,呼吁更多人到添美道;张秀贤呼吁示威者留守等,控方指该他们的行为是煽惑他人占路。

9名被告为占中发起人戴耀廷(52岁)、陈健民(58岁)及朱耀明(73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5岁)及邵家臻(47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2岁)及钟耀华(24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8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1岁),9人共被控6项妨扰罪。

案件编号: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