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处理民事上诉 聆讯需时平均26天 酷刑声请上诉大增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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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今日(5日)向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提出质询,反映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处理民事案需时长的情况。
根据司法机构提供的资料,称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处理民事上诉的案件时,2015至2017年间所处理的宗数相约,惟于2015年完成聆讯的案件,平时需时较长,约49天,2016年及2017年已回落至分别27天及26天。
根据司法机构的回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处理民事管豁案件最多,于2017年完成处理的案件数目达14,842宗,但相比2015年减少约2000宗。
来自审裁处的上诉,亦由2015年的105宗,下跌至2017年的83宗,不过处理案件所需的时间却增长,由平均51天增至60天。
此外,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所处理的民事上诉,由2015年的277宗,减至2017年224宗;所需时间都由2015年的49天,跌至2017年的26天。
酷刑声请案件大幅增加
对于当局会否加快其司法程序,如增拨资源予法官拟备判决书及处理上诉等程序。政府回复已知悉有关情况,而司法机构于2018/19年度,建议开设4个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职位,期望立法会支持建议。
此外,政府表示自2017年起,入禀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的酷刑声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而入禀终审法院的同类案件亦有增多。政府现正密切监察,并考虑应如何不严重影响其他民事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