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非法处理化学物 判罚2.5万元

撰文: 袁澍
出版:更新:

因非法处理化学废物,粉岭裁判法院今日(4日)裁定一名废物收集商(商业电器五金)及一间数据系统工程公司(鹰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产生、收集和贮存废铅酸电池和废矿物油,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共被判罚款25,000元。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业界,须按产生废铅酸电池的地点(如数据中心或电脑伺服器系统所在处所)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并聘用持牌的化学废物收集商将废物运往持牌的化学废物处置设施处理。

环保署在今年5月的执法行动中,发现两间公司非法产生、收集和贮存废铅酸电池和废矿物油。商业电器五金从位于北角工业大厦内的鹰达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废铅酸电池;在运回过程中,发现其于元朗一个露天回收场内存放了约400个(20吨)废铅酸电池及30多桶(6吨)矿物废油。此类化学废物中,含多种重金属(如铅及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若不妥善处理,会污染环境及危害公众健康。

经调查,商业电器五金存在非法收集和储存化学废物并转售图利的现象,而鹰达工程有限公司则未有依法就产生化学废物之地点进行登记,故环保署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对两间公司提出检控。

根据法律法规,任何人士从事非法收集、存放、处置化学废物的活动,会被检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两年。

环保署近日已再次就处理化学废物事宜,致函数据系统安装及保养公司、数据中心及电讯业,呼吁业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