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控方续开案 指梁天琦吁留守 黄台仰指挥冲警防线
前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梁天琦等4人涉暴动案今(4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继续读出开案陈词,指当晚警察与市民对峙,庭上片段可见梁天琦呼吁群众保护文化,并对群众说:“如果系唔愿意屈服系公安同城管之下,就留喺度,我地本民前会一直留喺度。”而黄台仰除了呼吁更多人到来支援外,亦涉指挥群众冲向警方防线。
有人向警员掷杂物 容伟业:“一齐黎帮手”
控方今续陈词指,事发2016年2月8日(大年初一)当晚于奶路臣街据称发生交通意外,警察打算前往处理,但遭人群阻碍。警方欲遣蓝帽子队员协助,但黄台仰则指挥群众阻止蓝帽子警员进入。其后黄台仰呼吁群众让开让的士离开,但其后仍有人摆放杂物阻止车辆转入砵兰街。
其后,警方为了开通砵兰街,遂于近凌晨12点时将高台推入砵兰街,但遭人群阻挠及推撞,也有人向警务人员掷杂物,双方发生冲突。控方指现场片段拍摄到黄台仰叫群众“顶住呀”,而第4被告容伟业则两度挥手,亦曾说“一齐黎帮手”。
有人穿盔甲 持盾牌
警方随后于山东街及砵兰街街口组成防线,期间有警员曾走入人群并与黄台仰沟通商量,叫群众离开,但对话并不成功。当时亦有人穿上盔甲、拿出盾牌。庭上片段所见,梁天琦曾劝吁人们留守,而黄台仰亦呼吁更多人到场支援,又以扩音器道“我地要保护属于我地嘅香港”,喊道“我系香港人”,在场人士也有和应。至凌晨时,警方便向群众发出“334”警告,即在10分钟内分别3次向群众发出要他们离开现场的警告,否则使用武力。而在“334”警告时限将届满之时,黄台仰曾喊道“3、2、1、去!”,随后群众便冲向了警方防线。
本案4名被告分别是梁天琦(26岁)、李诺文(21岁)、林傲轩(23岁)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32岁),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8至9日在砵兰街参与暴动。容另被控三项暴动、一项煽惑非法集结、一项非法集结及一项袭警罪。
与群众爆发冲突 警员开枪示警
控方续指,双方其后于砵兰街爆发冲突,其后群众被警方驱赶至亚皆老街。该处有交通警执勤,群众向交通警施袭。有交通警受袭倒地后,有群众继续向他掷杂物,期间有警员向天开枪示警。
而警方随后分别向亚皆老街和登打士街推进。其中警方在转入山东街时一边被群众以竹棚指吓,另一方面被群众以砖头袭击,腹背受敌,故一度撤退。从庭上播放现场片段所见,有群众摇晃路牌和向警方掷砖,而警方亦曾向群众施方催泪水剂。
由于现场情况失控,故警方决定召唤速龙小队,以驱散人群,回复治安。控方指当日清晨时份,有群众聚集于花园街和豉油街,路上有人纵火。而当速龙小队冲入豉油街时,群众亦向警员掟砖头。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408/2016、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