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礼罪成 官拒接纳助理说法 声称删祼照但又指女生胸部丰满
中学资讯科技助理在校内活动与13岁女学生混熟后,独自上女学生的家。他涉强逼女学生脱衣,拍下祼照及数度大肆非礼对方,被控4项非礼罪及1项刑事控吓罪。法官今(27日)在区院裁决时指,事主于事发时年幼且惊慌,可理解她对事件细节无甚印象。相反,助理的说法不尽不实,如他声称收到祼照后会立即删除,但又指X胸部丰满和阴毛浓密,遂判处他5罪成立。法官为被索取背景报告及心理报告,将案件押后至12月14日判刑。
官指事主被拍下祼照 才会继续向被告传送
法官在分析证供时指,辩方曾质疑事主X主动向被告传送自己的祼照。法官接纳X证供,认为X因较早时被拍下祼照,而她又遭被告威胁会把其祼照在网上发布,故X才继续向被告传送祼照,法官认为X的做法合理。而X案发时不足16岁,证供有缺陷之处也是可预期的,故认为X是诚实可靠的证人。
相反,法官认为被告是30岁的成年人,有工作经验,当X与他谈及有关性的话题时,被告不可能认为X的行为恰当,而他作为教员亦不向X作出训示。法官又质疑被告指自己收到祼照后会立刻删除的讲法,因被告曾指X胸部丰满、阴毛浓密。另一方面,被告称自己相信X已满16岁,是因为知道X是新移民,一般会大同级一、两岁,而且如若X少于16岁则不会常常独留在家中。法官认为被告说法没有客观理据支持,终裁定被告5项罪名成立,被告还柙候判。
事主称被告曾坐在她身上自渎射精
被告H.K.C.(33岁)事发时在女事主所读中学任资讯科技助理。4项非礼罪其中1罪指他于2015年7月非礼X,另3罪指他于2016年4至5月期间非礼X。此外,被告亦被控1项刑事恐吓罪。X首次遭非礼时年仅13岁,之后3次案发时为14岁。
根据早前庭上播放X的录影会面,她指于2014年的学校圣诞活动和被告混熟。而X于翌年暑假邀请同学及被告到她的住所打机,后来被告曾单独前往。而某次会面时,被告提议在房间用iPad看YouTube影片。惟被告在入房后脱掉她衣物,并以手机拍摄。被告又要胁若X告知别人,便会把她的裸照发布到网上。
X又指,因害怕被告发布照片,之后有叫对方到她家中。惟被告于2016年4月再脱去事主衣服,吻其面部、嘴唇及胸部,并抚摸其私处,她感到尴尬并表明“唔好”。X继指,不肯定被告用什么插她下体,而被告曾坐在她身上自渎射精,其后有帮她抹去脸上的液体。
案件编号:DCCC11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