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应疑情夫搭上女同事 先口咬后泼通渠水伤情敌受审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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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秀平(右)否认口咬及用通渠水淋同事。(梁芷君摄)

已婚海鲜酒家女侍应,怀疑她的情夫兼同事与另一女同事有染。女侍应更感到被情敌造谣“唱衰”,一怒之下疑用通渠水淋向女同事,并咬她前臂,令她对方前臂及后颈受伤。女侍应否认指控,案件今早在区域法院开审。女事主供称否认与被告的情夫打情骂俏,亦无“唱衰”被告;她形容被淋通渠水后全身冒烟。

被告陈秀平(41岁)否认一项有意图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控罪指她于去年9月17日,在油塘鲤鱼门汉记海鲜酒家意图令女事主李顺洁(43岁)烧伤。

汉记任职侍应的女事主李顺洁供称,案发当日,她正在厨房外工作,见被告行近时已马上行开,惟被告突然用右手捉她,并咬伤其左前臂,其后更听到有人大叫“镪水呀”,她才发现自己全身冒烟,并冲入厕所清洗,送往医院验伤后,证实其左前臂遭咬伤、右颈及背部被灼伤。

证人李顺洁否认与被告情夫有染。(梁芷君摄)

事主:被淋后冒烟感刺痛

事主称当日见被告手持一瓶液体,被液体淋中后闻到大阵臭味,“个身揦揦哋”。在盘问下,李又认向来与被告“无咩嘢倾”。

当日被淋镪水后,全身冒烟及感刺痛,当下更“吓到傻咗”,未有呼叫,只急忙到厕所清洗。盘问期间,法官一度打断称,须保障事主私隐,不应令她尴尬,并不批准辩方问事主,是否与被告于汉记工作的男友陈锡平(52岁)拍拖。

李否认造谣“唱衰”被告和陈有婚外情,又否认与陈有不正常关系。她又否认与被告纠缠期间,曾用通渠水淋被告眼及口部。

案件编号:DCCC 109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