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指众多市民占路 助理指挥官拒批9月28日集会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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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罪,今(2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控方开始传召证人作供。时任中区助理分区指挥官称,警方不反对2014年9月26及27日的集会,但众多市民占据行人及行车道,出于公众安全而反对翌日(9月28 日)的集会。此外,亦有高级警司指,当日看即时新闻才知警方封锁部分道路。

9名被告为占中发起人戴耀廷(52岁)、陈健民(58岁)及朱耀明(73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5岁)及邵家臻(47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2岁)及钟耀华(24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8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1岁),9人共被控6项妨扰罪。

时任指挥官看新闻才得知政府总部外封路 

控方传召时任湾仔分区指挥官谢明扬(下称:谢),其职责包括处理申请于湾仔区集会游行的意向通知书。谢指,军器厂街至分域码头街一带的夏悫道属湾仔分段,他于2014年9月26日至12月11日期间,并没收到夏悫道湾仔分段或分域码头街的集会申请。

辩方问,法例是否规定警方若反对活动,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召集人,并说明拒绝的原因及理据。谢表示同意。被问及是否须于活动48小时前通知,谢回应视乎对方有无按例于7个工作天前提交通知书。

辩方续问,他于9月28日当值,有无人就封锁湾仔区道路咨询过他,谢答没有。被问及知否警方当日封锁龙和道、政府总部至红十字会一带的夏悫道、中信大厦外的分域码头街,谢就指收看即时新闻才得知。他解释这是警务处总部决定,自己当时在港湾道,负责金紫荆广场附近的保安。

大批市民聚集 时任指挥官拒批不反对通知书

控方另传召时任中区助理分区指挥官黄基伟(下称:黄)其职责包括处理中区集会的意向申请书。他指,警方对9月26、27日举办的集会,批出不反对通知书;惟警方于27日宣布当日在添美道的集会属非法,他称按其时情况,基于公众安全及秩序,认为不适合举行集会,遂对28日的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

辩方质疑《公安条例》哪有赋予黄断定“不适合举办公众集会”的权力,黄回应27日有大批市民聚于行人道及马路,重申出于公众安全及秩序,认为不适合举行集会。辩方续指,警方批不反对通知书时可施加条件。黄谓,依当时的人数、气氛等,不觉得施加条例就可让集会顺利举行。

聆讯下午续。

案件编号: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