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童遭童党烧阴毛捅下体案 两女被告获轻判 官吁家人多关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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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围今年7月发生怀疑童党凌虐事件,15岁少女涉联同他人烧14岁“情敌”阴毛、以凳脚捅下体等。事后3女5男青年被捕,其中“争仔”少女及另一女早前认罪,今(23日)于屯门法院少年法庭分别被判感化令2年及更生中心。家长求情表示积极为女儿在香港或外国找学校,裁判官指被告欠缺家人关心照顾,安排外国读书不能解决问题,并谓:“外国冇坏人咩?”

两名分别12及14岁女被告,认欺凌14岁女童,在屯门法院被判接受感化及更生中心。(资料图片)

12岁的首被告X及“争仔”的15岁次被告Y,承认有意图而伤人和刑事毁坏两罪,即于今年7月11日,在天水围天恩邨附近的凉亭,有意图而伤害女事主,及毁坏事主手机。

报告指被告X家管太宽松

辩方求情称,X的家人因此案受骚扰,其弟弟更为避过骚扰入住保良局2个月。感化报告指,家长管教宽松,让X有太多自由时间,以致她经常旷课,建议判感化令2年。辩方续说,X母承认此说法,其父今有到庭,表示会充分合作。小学社工于求情信称,被告因认识不良分子而泥足深陷,望法院予以机会改过。

叫家长“加多两钱肉紧”

至于Y,辩方指她从澳门返港读书,因未能适应而停学。Y曾报读其他课程,但因没兴趣遂不了了之。辩方续说,其家长会继续为Y在香港或外国找学校。裁判官水佳丽闻言,表示问题不会因被告到异地读书、离开那些朋友就自然改善,直指:“个问题系有冇花时间教导佢。”又劝吁家长说:“自己加两钱肉紧关心佢。”

质疑送外国读书会再犯事

裁判官续指,青少年犯案多是家长责任。她质疑贸然将被告送去更陌生的地方,会令她因孤单再次犯事;并谓被告要有若干读书能力,才能应付于外国读书。

劝两被告远离黑社会

她又指每人也会犯错,希望两人能重新学做人。她续劝导要远离黑社会,并透露Y的男友疑似是黑社会成员,明言判两人感化及更生中心实在太轻,但仍接纳建议,判X感化令2年,及判Y入更生中心。

其余涉有份凌虐的1女5男否认有意图而伤人、协助及教唆有意图而伤人,以及刑事损坏3罪。案件于明年2月19日开审,事主将以视像方式作供。

案件编号:TMCC70003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