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兴业求改宿舍地建住宅 称可供更多住宅 指城规会拒绝不当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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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产发展商香港兴业有意把员工宿舍的地皮,改变为住宅用地兴建房屋,惟遭城规会驳回。香港兴业不服决定提司法覆核。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开审,香港兴业认为,城规会应考虑如何最好使用土地,并指可建兴更多住宅;惟城规会却回应称他们主要考虑的,是要否变更原有的土地用途,又认为香港兴业应先发展尚未使用的土地。
涉案地皮料面积达7600平方米
申请人香港兴业于2016年向城规会申请修改“愉景湾分区计划大纲图”,把愉景湾一幅约7600平方米的地皮,改划成住宅发展,预计可容纳1190个新住客。而城规会去年6月驳回其申请,质疑香港兴业未能证明有关改划不会对环境和基建等产生负面影响,又指香港兴业应先发展区内尚未使用的土地。
指会方未考虑土地的最佳用途
代表香港兴业的律师在庭上指,城规会不应以区内尚有未使用的土地为由,便驳回他们的申请,又指这并非城规会应考虑的因素,城规会应考虑如何最好使用土地,而是次申请的地皮已空置一段时间。同时,区内已有3个员工宿舍区,可满足有关需要。
若成功其他地皮或会作同样申请
城规会的代表律师则指,城规会的功能非要决定如何最好使用申请土地,而是决定是否可改变土地用途。城规会考虑是次申请的地皮时,是以整个愉景湾的发展考虑。而愉景湾原先设计的总人口为2.5万,若香港兴业的申请成功,或会令同区其他地皮亦被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来兴建住宅。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HCAL 6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