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大王”秦锦钊涉洗黑钱案被还押 申请保释候审再被拒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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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秦锦钊及另四名被告今早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拒。(资料图片)

有“豪宅大王”之称的秦锦钊,与5名男女涉嫌清洗33亿元黑钱案,案在区域法院排期审讯,秦与4名男女今早再申请保释,但遭法官拒绝,须继续还柙。

5名申请保释的被告包括无业的秦锦钊(57岁)、无业的林雅茵(41岁)、文员秦础成(42岁)、船务人员侯宗慈(56岁)及文员傅朝华(39岁);案中尚有一名女被告,任职会计经理的陈洁贞(50岁)早前已获保释外出。

控罪指,秦锦钊涉与林雅茵、秦础成、侯宗慈及傅朝华,在11年6月10日至12年1月12日期间,与最少12人在香港串谋走私大量铜板、电子产品、电子零件、手提电话等到内地。
泰锦钊另涉与陈洁贞、林雅茵及傅朝华,在10年1月4日至12年1月19日期间,串谋最少11人,利用山澳国际有限公司及晶镒有限公司名下共十个银行户口洗黑钱,涉及逾12亿港元、2亿6000万美元及3000多英镑。

案件编号:HCMP21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