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曾指网上售票平台具风险 交易或不受消费者法例保障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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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于网上平台出售演唱会门票,事后不仅追讨半年仍未收到相关款项,涉及约5,000元;平台的客户服务更形同虚设,令事主难以求助。
事实上,网上交易时有争执,消委会早前亦曾就多个网上售票平台进行实测,发现部分平台不仅收取高昂服务费,更未有清楚列明客户服务的联络资料,令售后服务保障成疑。此外,曾有卖家无故被平台收取罚款,但由于事主以转售门票身份作交易,并非消费者,故投诉不获消委会受理。消委会提醒市民,透过有关平台进行交易,买卖双方均须承受风险。

近年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不少歌迷就算通宵排队亦难以购票,令部分人转而使用网上平台。(资料图片)

近年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令不少网上二手售票平台于本港涌现。消委会于今年10月发表的《选择》月刊,当中探讨于网上平台买卖门票的风险,并于3个网站进行实测,包括“Stubhub”、“Ticketbuynow”及“Viagogo”。

实测发现网上平台除以高价发售二手门票,部分更高于原价逾40倍外;3个平台均需收取高昂运费及服务费,当中服务费按门票售出价而定,介乎15%至28.8%。以“Viagogo”收费最高,倘门票出价2000元,买家另需支付576元服务费。

消委会亦曾就平台的客户服务进行实测,发现客人难以联系平台职员。当中,“Stubhub”及“Viagogo”未有列明客户服务联络资料,“Ticketbuynow”则只得在线客服即时通话,并只有公式化的自动回应。消委会当时亦称有关平台的售后服务保障成疑,未有清楚说明寄失或送递延误的后续安排、以及可否退款等细节。

消委会发现,“Ticketbuynow”虽设有在线客服即时通话,但只有公式自动回应。(“Ticketbuynow”官网)

消委会曾指若当事人是以转售门票身份作交易 非消费者故不受理

加上,网上平台亦未有保障卖家,曾导致售票一方有损失,但事主最终亦求助无门。由于网上平台要求卖家先提供信用卡资料,声称为督促其遵循网站的交易条款,并寄出门票。不过,消委会曾接获市民投诉,称于网上平台成功售出演唱会门票后,事后却被平台从信用卡户口扣取6000元,称是门票无效的罚款。不过,网站并未有提供相关证据、退回门票或让事主申辩。鉴于当事人是以转售门票身份作交易,并非消费者,故投诉不获消委会受理。

有卖家曾被无故扣取费用,称为门票无效的罚款。(资料图片)

消委会提醒,于有关平台交易未必受消费者法例保障;再加上追讨无门,用户只能自求多福,强调并不鼓励市民于平台购票,以免助长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