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长涉检走危险品后 讹称物归原主 被控行为失当罪明审
高级消防队长涉于4年检取一批包括燃油及发电机等危险物品后,讹称已将该批危险物品归还予物主,因而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原定今(12)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但因有证物不在承认事实内,以及证人作供时间快,明(13)正式开审,被告续准以1万元保释。
被告何迪希,45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
控罪指,被告在2014年2月14日至6月25日期间,身为消防处高级消防队长,未有向警方转交一些由2013年7月30日起存放在沙田消防局危险品储存仓库的财物,即一部发电机、两套油泵连油管及喷嘴、14个空桶、一桶二丙二醇甲醚、两桶乙二醇丁醚及半桶异十六烷;以及在同年4月25日,讹称在前一日(24)已将有关财物转交予长沙湾警署警员,并多次讹称该些财物属戴瑞明拥有,并已在同日(24)归还给物主戴瑞明。
被告另被指于2014年6月1日使用一张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收据,意图用以误导特区政府上述有关财物已归还予戴。
食品批发市场发现18桶危险品
被告于2000年任职见习消防队长,2005年擢升为高级消防队长,2013年5月起驻守长沙湾消防局。2013年7月30日,长沙湾警署接获佳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高级物业主任欧阳耀明报案,指在长沙湾副食品批发市场发现18桶危险品及一批入油工具,警署转介至长沙湾消防局,经检查后检获该批危险品,其后存放在沙田消防局危险品储存仓库。
物主为茶餐厅董事
同年4月25日,被告讹称在前一日(24)已将有关财物转交予长沙湾警署警员,并多次讹称该些财物属戴瑞明拥有,并已在同日(24)归还给戴瑞明。而戴瑞明为长沙湾翠豪园茶餐厅的董事,被告是处理其茶餐厅火警案件的消防队长。
案件原定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但因有证物不在承认事实内,须更改内容,以及控辩双方认为证人不多,作供时间亦快,改为明(13)正式开审,被告续准以1万元保释。
案件编号:WKCC21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