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主任以女患病为由向下属借款 认索取利益罪 判社服180小时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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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文书主任在3个多月内,接连以女儿须动手术为由而向下属借贷,涉款18万元,食环文书主任早前承认两项订明人员索取及接受利益罪,以及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今(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犯案为筹钱替女治病情有可原,但质疑是否唯一借钱原因。

求情强调担心女儿病情

辩方进一步求情指,被告许子强(51岁)在本案中没有得益,而涉案3笔款项亦在短时间内归还事主,医生报告指女儿或有机会患癌,被告因担心女儿而犯案,现已感后悔,被告或因本案而须面对纪律聆讯。辩方又指本案在同类中属轻微。

裁判官质疑被告女儿在事发前3个月,已看过医生,而医生当时表示被告女儿不须入院接受治疗,为何被告仍要借款,另一方面,既然如此,为何被告在警诫下表示犯案是为还私人贷款。辩方只一再强调被告为担心女儿治病需要钱才犯案。

官质疑是否唯一借钱原因

裁判官判刑时指,相信被告为替女儿治病而借钱,而被告在短时间内还钱,不涉及剥削下属,被告亦非以上司身份要求借钱,其下属信纳被告借钱原因,而自愿借款。虽然裁判官指被告犯案为筹钱替女治病情有可原,但质疑这是否唯一的借钱原因。

案件编号:ESCC17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