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政府津贴逾78万元  “冒牌”ISS业主遭廉署踢爆 判囚22个月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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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男女涉于2008年至2014年期间,讹称是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ISS)受助人业主,向国际社诈骗政府津贴共逾78万,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肇事女被告陈珍妮,早前承认两项罪名,今(2日)于九龙城法院被判入狱22个月两星期。暂委法官陈慧敏表示,被告所作所为,摧毁公众对政府津贴制度信心,遂判处监禁。

一名女子涉讹称是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受助人业主,诈骗政府津贴共逾78万,今(2日)于九龙城法院被判入狱22个月2星期。(资料图片)

向国际社称是27名受助人业主

女被告陈珍妮,今年44岁,报称从事文员,早前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违反普通法。案情透露,国际社自2006年起获社会福利署委托,为受助人包括寻求庇护者及酷刑声请者提供实物援助,例如住屋津贴及杂费开支津贴。

陈女于2008年至2014年期间,虚假地向国际社表示,她是27名受助人业主,意图诈骗,并诱使国际社向其银行帐户发放并存入共逾78万元的住屋津贴及杂费开支津贴。

陈女其后于2014年1月被廉署拘捕,暂委法官陈慧敏判刑时称,被告以欺诈手段作案时间长达5年半,并涉及近80万元,摧毁了公众对政府津贴制度的信心,故此她必须判处被告阻吓性的监禁刑罚。考虑到多项因素,包括被告认罪及协助控方出庭作供指证另外两宗案件的多名被告,故将其刑期减至22个月两星期。

另一涉案男子、38岁的运输工人吴镇林则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被判入狱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