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警署上吊 陪审团裁定死于自杀 死因官令研究是否涉刑事
去年九龙湾港铁站B出口天桥发生奸劫案,涉案疑犯被扣留在秀茂坪警署羁留室期间,疑以电脑网络线(LAN线)上吊身亡,就事件展开的死因研讯今(5日)续,5人陪审团经约4小时商议后,一致裁定涉案疑犯死于自杀,死因裁判官更下令,将会把本研讯的腾本转介律政司,以调查有否涉及使用或制造虚假文书,连同早前北角警署非礼疑犯自缢亡的案件循刑事方向调查。死因裁判官又表明,一年内发生2件同类事件,不能接受。
经过约4小时的退庭商议后,3男2女陪审团一致裁定本案死者林永春(终年48岁)死于自杀。而死因裁判官在裁决后指,将会把本研讯的腾本转介律政司,以调查有否涉及使用或制造虚假文书,望警方连同早前北角警署非礼疑犯自缢亡的案件告知死因庭调查进度。死因官又指,一年内发生2件同类事件,且涉及巡查漏洞,实在不能接受,望同类事件不再发生。
陪审团建议 流水簿标注不可伪造文件
另外,就是次研讯,陪审团提出多个改善看管羁留人士的措施,包括在羁留仓内加装闭路电视,但避免拍摄到厕格范围,改装高解像度及可录音的镜头、采用X光机作搜查、为羁留人士配备智能手带等;亦提出建议改善警方巡仓情况,包括委派第三方小组定期抽查流水簿、流水簿每页应标注不可伪造文件及新增签署栏目、修改《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册》,以详细解释巡查方法,及列明何时应羁留人士进行搜查,及相关搜查级别。
另外,陪审团亦建议建筑署应列明警署内,具防自杀设计的设施,及新增防自杀墙的设计,又建议新推出的电子巡仓系统,以生物特征科技,防止代拍卡或擅离职守的情况。
而曾出席聆讯的死者胞兄林罐亨,今日未有到旁听。
警方回复本案指,知悉死因裁判法庭的裁断,会作出适当跟进,并研究死因裁判法庭提出的相关建议;律政司则回复指,所有可能涉及刑事罪行的事件,刑事调查工作由相关执法机关负责,但会在收到相关资料后或在其他有需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调查及其他相关工作会严格依据法律及《检控守则》进行。
涉案疑犯林永春于去年5月11日,在秀茂坪警署羁留室上吊身亡。有关奸劫案的22岁女事主,她于去年5月7日凌晨返家时,疑遭人抢去手提电话,她欲追回手提电期间,有人将她拉到草丛强奸了她,事后更取走2张属于事主银行卡。经警方调查后,林永春于同月10日后被捕。
警员搜身时 未发现LAN线
林永春被捕后,曾被关押在秀茂坪警署临时羁留仓。据庭上播放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林曾于仓内拉扯附近一部电脑的网络线,但并不成功。随后林被带离秀茂坪警署接受调查,5月11日凌晨被带返秀茂坪警署后,再被关押在临时羁留仓,期间林疑成功扯下电脑线。及后他被转至正式羁押仓,但警员于转仓搜身时,未发现其身上有LAN线。不久后该仓的花洒头被触动而喷水,林被转至另一羁押仓,至早上约9时半被发现在仓内上吊。
而法医潘伟明则供称林永春因吊颈亡,另在其血液及尿液中发现每毫升有0.88微克冰毒,份量低于致命水平。
案件编号:CCDI4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