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逝世】小说版权“有价有市” 30年前拍一套剧所需足以....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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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武侠小说作家查良镛(笔名金庸)昨日(30日)逝世,享年94岁。金庸写下十多部流传甚广的武侠小说,有大量经典人物如郭靖、杨过、令狐冲、韦小宝等,均曾经登上电视节目、电影或是手机游戏之中。金庸亦因为作品被不断翻拍,收取过不少版权费用。
那么在八十年代,一套金庸原著作品的电视剧集,须付多少版权费用?无线电视前金牌监制李添胜,在八、九十年代就拍过多出金庸小说改篇剧集,他忆述,在那个年代购买一部金庸小说版权拍剧,约需40万元,如果重新翻拍,就要重新洽谈后再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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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是查良镛写武侠小说的笔名,但原来他在担任电影编剧时,另有笔名“林欢”。(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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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小说需40万版权费 当年可购青衣逾800呎居屋

李添胜在无线期间,先后拍过1984年版《鹿鼎记》、1987年版《书剑恩仇录》、1994年版《射雕英雄传》、1995年版《神雕侠侣》、1996年版《笑傲江湖》等金庸剧。

他向《香港01》记者提到,当时电视台洽谈时,一般会一次过购买几部小说的版权,平均计算一部小说需要40万元左右。不过他强调,这是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价位。而当时买一次版权有效期为5年,可供拍一次,如果之后想再翻拍,就要重新洽谈付款。

翻查资料,1987年6月推售的青衣青泰苑居屋项目,一个建筑面积77.1平方米(约830呎)的居屋单位,售价是407,800元。

李添胜(图中)提到,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拍金庸剧,每部小说须付版权费约40万元。(资料图片)

小说版权可继承 惟条文指50年后可能届满

在金庸逝世后,小说版权又会如何处理?律师梁永铿向记者表示,一般而言,版权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而且属动产,可由作者通过遗嘱一并交予继承人,所以这视乎金庸生前如何安排。假如作者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无遗嘱者遗产条例》处理,一般做法是配偶获得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版权亦包含在资产之内。

然而,须注意的一点是,现行《版权条例》第17条订明,除非条文另有规定,否则文学作品的作者如“于某公历年死亡,版权在自该年年终起计的50年期间完结时届满”。以金庸为例,他于2018年逝世,那是否表示2068年完结后,即2069年起计,作品就会失去版权,让公众自由使用?

律师黄国桐表示,不评论个别版权项目的处理。但他提醒基本原则,是作者本人对于自己的作品,版权终身有效,继承版权的人和作者本身的权利有一定分别。所以作者离世后,继承而来的版权,也会按法例订明的期限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