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涉违规占官地建豪宅 政党促彻查追讨地价租金
再有前高官牵涉霸地建豪宅!据《FactWire传真社》报道,劳工处前助理处长麦世耀与多名商人,将石澳废弃的寮屋改建成8幢豪华独立屋,霸占8.9万平方呎官地逾30年。民主党南区区议员区诺轩指,区内已非首次发现违法扩建寮屋的事件,反映政府官员再次失职,促请政府成立小组彻查区内寮屋违法扩建问题,调查海岸保护区是否被破坏,追讨损失的地价及租金。
《FactWire传真社》报道,疑涉违例霸占官地、将寮屋改建豪宅的人士,包括劳工处前助理处长麦世耀、探险家黄效文及富豪曾文进。其中,麦世耀占用的官地面积达9,700平方呎,包括一间单层房屋,花园、码头及沙滩。他亦向传真社记者承认,自己在80年代从寮屋居民手上“买入一个上盖”,多年来从未缴交差饷、地租,亦明白自己占用官地。但他指,不觉得自己犯法,指如果有问题政府早已对其执法。
地政总署回复指,据港岛及鲤鱼门寮屋管制办事处的初步调查,大潭湾东丫背村的登记寮屋有怀疑违规扩建的情况,署方会继续跟进。地政总署又指,根据寮屋管制政策,已登记的寮屋虽然属未经批准的构筑物,但获“暂准存在”直至自然流失,或政府因发展计划、环境改善或安全理由而被清拆。但登记寮屋不得扩大或加建,亦不得改作与记录不同的用途,或以未经登记的材料改建,市区内所有登记寮屋均不准重建。
地政总署又表示,正进一步调查及跟进有关个案,不论涉事人背景,将不偏不倚严肃地按制度处理。另署方亦会在过程中检视有关地点的寮屋管制工作是否有不足之处,适当时候交代调查结果及跟进行动。根据地政总署执法的《土地(杂项)条例》,任何人在政府土地建造构筑物,即属犯罪,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此外,现场所见,涉事的东背湾村海岸,怀疑僭建码头设施,城规会秘书处指,据《大潭及石澳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东背湾村被划作“海岸保护区”地带,惟至今并无收到区内兴建码头的规划申请。
违法扩建寮屋 区内非首次
民主党南区区议员区诺轩指出,上述事件已非区内首次发现违法扩建寮屋的事件,如石澳山仔路26D寮屋于1983年至2013年间,由一间面积700多呎的寮屋变成6000呎大宅,涉嫌于“海岸保护区”上扩建。是次再发现同类型事件,显示规划署、地政总署未有汲取教训,政府应检讨既有行政程序有否不能处理违法事件。
区诺轩又指,按道涉及的范围估计,估计政府损失达27亿元地价及地租收入。他认为政府除要清拆该扩建寮屋外,亦应尝试追讨多年来损失的地价及租金,否则只会继续姑息违规行为,没有阻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