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劫案疑犯在警署内疑以LAN线自杀案 案件主管指针对死者证据强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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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龙湾港铁站B出口天桥发生奸劫案,涉案疑犯被扣留在秀茂坪警署羁留室期间,疑以电脑网络线(LAN线)自缢身亡,案件今展开死因研讯。奸劫案调查主管指,该案受害女子被人抢去手机后,欲追回手机,惟反被人拉到一旁强奸。而警方发现死者涉使用女子的银行卡,而拘捕对方。调查主管强调针对死者的证据十分强,包括在受害女子的内裤及胸围,分别验到死者的精液及唾液。

涉案疑犯林永春(终年48岁)于去年5月11日,在秀茂坪警署羁留室上吊身亡。

受害女子被绑起强奸 有人使用震动装置

该奸劫案的案件主管黎伟俊供称,该案发生于去年5月7日凌晨,一名22岁女子返家,途经九龙湾港铁站对出天桥时,遭一名男子抢去手提电话,她遂追著该男子,追至港铁站B出口草丛时,该男子便强奸了她。直至清晨时份,该男子才放她走,女子便自行返家及报警。

据受害女子的口供,涉案男子在草丛里将她的手脚绑起,起初是用属于事主的USB线,及后改用鱼丝,男子带她到围栏内空地,著她躺地便强奸了她,过程约3至4小时,该男子期间更使用一个震动装置触碰她的下体。

奸劫案的案件主管黎伟俊指,案中针对死者林永春的证据强。(李慧娜摄)

死者疑事后致电受害女子

黎续指,受害女子称曾将两张银行卡连密码交予该男子。而黎于同月8日接手调查案件,翌日即收到银行来电,指受害女子的银行卡在蓝田一间银行的柜员机被使用。黎遂吩咐同事到场调查,翻阅现场闭路电视片段,发现林永春为使用该卡的人,遂确认他牵涉在奸劫案。警方随后到林永春的住址搜查,惟发现林已离家,警方随后在秀茂坪宝达邨发现林,并在5月10日拘捕林。

拘捕林后,警方到其住所搜查,并在林住所发现涉案的震动棒,经化验后,发现震动棒上有受害女子及林的DNA。另外受害女子的内裤及胸围分别被验出染有林的精液及唾液。而据受害女子所说,林在事后曾询问其电话号码,表示稍后会致电她,而死者的电话在奸劫案后曾致电受害女子。因此,她的说法亦与林的电话纪录脗合。

黎直指依据法证结果及闭路电视的片段等调查,此案针对林的证供很强,但在林上吊前有关法证检验尚未有结果。黎又透露林有关于盗窃、爆窃、抢劫、非礼等案底。

死者胞兄林罐亨(李慧娜摄)

死者被捕时没情绪波动

负责拘捕林的警员蔡远呜指,林曾在警诫下指事发当晚“同条女系九龙饮野”,对于是否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林表示不肯定,又称“佢自愿既”。蔡指虽林在被捕时略作反抗,但没有情绪波动或异常反应。及后蔡带林到住所进行搜查,再带他到秀茂坪警署,因有关东九龙区的案件,疑犯要被带到黄大仙警署羁押,故再将林带到黄大仙警署,惟黄大仙警署表示无法接收,故又再次将带到秀茂坪警署。

警员两度搜身 未发现伤害自己的物品

蔡称同日黄昏曾替林进行录影会面,但林在录影会面中未有承认强奸或抢劫的指控,蔡表示翌日打算再替林进行录影会面,但翌日早上已接到他的死讯。蔡又称曾两度替林搜身,但均未有搜出他身上有任何可以伤害他人或自己的物品。

案件编号:CCDI4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