镛记清盘案再就委任清盘人起争议 案件须再排期处理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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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75年歴史的中环镛记酒家,因第二代掌舵人甘健成与二弟甘琨礼不和而闹上法庭,甘健成去世后由其遗孀代表,并在去年底在终院获判终极胜诉,法庭裁定镛记母公司须被清盘,公司并已进入清盘程序,惟事件并未因而告一段落,双方的代表律师今早再到法庭,就委任清盘人一事再起争议,并在高院聆案官寻求解决,聆案官认为可能须聆讯处理,先把案押后至7月13日再讯。
申请清盘呈请的大哥甘健成,由于甘健成于2012年逝世,之后一直由他的遗孀梁瑞群代表,被告则是甘琨礼。
庭上透露,呈请一方建议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清盘人,但破产管理署却建议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呈请方质疑安永相关公司有利益冲突,聆案官认为争议未必能在半小的简单聆讯中完成,故建议另择日期再处理。
聆案官又建议双方可成立审查委员会(committee of inspector),因再添聆讯只会增加费用和时间;现先把案押后至7月13日以让双方作商讨。
案件编号:HCCW 15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