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指汽油进口价跌 零售价未紧随 油商或赚丰厚利润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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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连续第二年发表车用燃油价格监察报告,发现过去一年国际原油价格下跌,惟同期本地车用汽油价格减幅低于国际原油价和进口价变动,加上成本未见明显上升,令油公司有机会赚取更丰厚利润。

《香港01》早前率先报道,本地汽油价格加幅与国际油价差距近年愈见明显,供应商之间定价亦几近相同。消委会今日(7日)发表报告,指本地车用汽油牌价过去一年持续出现减幅比国际油价少的现象。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更表示,相关投诉数字逐年上升,由2013年的13宗增加至去年36宗。

报告显示,2013年上半年汽油牌价与进口价格,每公升相差4.36元,至2016年第一季,两者差别已达4.96元,显示牌价跌幅较进口价少。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称,油公司因而“有空间赚取更大利润”。

报告亦指,整体燃油市场2013及2014年盈余总额达59.8%及35.7%,两年间累计盈利总额计有116%。此外,市场上营运开支亦于两年间分别下降16.2%及2.9%。根据消委会计算,整体油站地价占车用汽油价成本更由2013年每公升1.3元,下跌至1.25元,种种迹象均显示,油公司成本并无显著上升。

油公司过去两年间提供的折扣百分比虽有上升,但因牌价下跌,实际提供的折扣金额则有下调。消委会批评油公司提供折扣繁复,容易令消费者混淆,过去接到其中一个投诉个案,油公司本称油卡可提供每公升1.8元折扣,其后在没有通知用家的情况下减少至每公升3毫。消委会认为油公司应直接下调牌价,令消费者受惠。

消委会亦指,油公司牌价高度一致,八成日子牌价完全相同。但黄凤娴表示,难以单凭牌价一致证明油公司合谋定价,期望竞委会研究可提供更多资讯。

黄凤娴引述油公司对报告回应,指应以新加坡离岸价对比零售价,又称经营成本上涨,令价格难以下调。黄凤娴解释,新加坡离岸价和布兰特期油价调整幅度相近,加上资料并非公开,在环境局网页“只有图表,没有数据”,难以监察,促请政府公开更多资料,又认为油公司既然认为成本上涨令它们难以减价,可公开相关资料,让消费者自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