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人士申公开珠三角地区空管规划被拒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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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人士就机场第三跑道工程申请司法覆核。(资料图片)

赤𫚭角机场第三条跑道工程较早前遭环保人士提出司法覆核挑战,案件正排期于2016年7月5日审讯,申请人指环保署所批的环评报告,尤其噪音和空气质素未符合要求及不合法,较早前向法庭申请,要求政府公开珠三角地区空管规划与实施专题工作计划内容,高院今下达判词,否决有关申请。

申请人何来为本土行动成员,答辩人为环保署长和香港机场管理局。

高院判词指,申请人正就环境保护署长批核第三跑道工程的环境评估报告,并向机场管理局发出工程许可证申请司法覆核,并指环评报告对附近水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特别是噪音、空气质素,以及对濒危中华白海豚物种的重置建议,皆未符合法定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其中就噪音和空气质素方面,与珠三角地区空管规划与实施专题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提供该计划就珠三角区的航班负荷量等评估的资料。

辩方指空管规划涉国防机密

答辩一方却反对称,珠三角地区空管规划与实施专题工作是香港、澳门、广东民航处三地政府的会议,涉及国防等机密资料,三地政府同意会议保密。

法官同意,环保署呈交的环评报告已考虑珠三角区的空域流量等问题,无论环评报告在审讯时结果是对或错,亦足以用于今次司法覆核聆讯中,而且珠三角区空管规划与专题实务工作计划涉及三地政府关系和经济、政治,以及军事等事宜,所以栽定环保署署长毋须提交该工作计划资料予法庭。

案件编号:HCAL 2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