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导师两小时暴力处罚男童 声称爱之深 官斥无为人师态度囚8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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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社女导师不满一名10岁男童欠交功课,遂在两小时内用多招“处罚”男童,包括胶棒打脑、扯耳珠、清洁剂喷脸等,更声言:“我系黐线嘅。”最后被裁定一项虐儿罪成。辩方律师今(4日)在西九龙法院求情时指,导师因“爱之深 责之切”而以身试法。惟裁判官反斥她没有为人师表的应有态度,遂判囚8个月。

女被告周见盈虐儿罪成被判入狱8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周见盈,33岁,被控于去年5月2日在长沙湾一学校内,故意虐待或袭击一名10岁男童。

声称心存侥幸才未认罪

辩方求情称承认被告因心存侥幸,加上担心遭朋友离弃而否认控罪。惟她在还押期间已反思,并向事主致歉。

辩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的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撰写的信件。他们均称赞被告是有爱心的好老师。而被告亲撰的求情信,称将不会重投教育界。

称太著紧男童而犯案

辩方续指,案发时男童将面对升中呈分试,而被告收到男童父亲来电,指男童欠交功读及不懂默书,被告因此大怒,用错误和愚蠢的方法教训男童。辩方又指被告可不闻不问,却因太著紧而犯案,是“爱之深,责之切”。

官指被告利用男童胆小怕事

惟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不但违反诚信,破坏男童家长对她的信任,其做法亦对男童没有益处。同时,被告利用男童年纪小和怕事的心态,警告男童勿把事件告知父母。

裁判官续指,报告显示被告心存侥幸,因担心失去工作而曾不承认犯案。裁判官指为人师表不应有此态度,不认为被告有悔意。惟裁判官考虑被告非持续犯案,而酙量减刑。

被告用多招袭击男童

根据早前审讯的证供,被告以多招袭击男童,包括把男童的头撞到桌上5至6次,以及用“滴露”清洁剂喷男童头部。被告又以脏毛巾抺事主的头,和用膝盖撞向事主背部。

被告又在其他同学面前,表示男童是“示范品”,警告“边个唔乖就系咁嘅下场。”男童之后向母亲哭诉,事件报警。

案件编号:WKCC 198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