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3天】律师争辩新闻片呈堂性 下周传曾健超出庭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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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职位由总督察至警员级别的警察,涉嫌在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把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擡到添马公园暗角围殴,过程却被驻守现场的电视台拍下。“七警”因而被控一项意图导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罪,七人否认指控。区域法院审讯进入第三天,双方律师就是否将拍得与事件的11段新闻片作法律争辩,并已传召7名警员作供,曾健超则在其facebook专页透露,警方通知他最快可能今午到庭,惟今天律师仍须传召警员作供,料下周才须传召曾健超。

七名警员每天都穿上同色西装,结同色领带并结伴一起到法庭。(钟伟德摄)

案件今早继续处理四间新闻机构的新闻片段应否列作为呈堂证供,辩方律师质疑声称拍下过程的新闻片段不可信,惟当日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长郑浩漳、高级督察屈展焯今早出庭作供,均承认亚洲电视新闻片段所呈现的,跟他们对当晚的印象相符。

双方律师争辩的11段新闻片,来自四个传媒机构,包括:无线电视、苹果日报、亚洲电视及now寛频电视。律政司指,该批片段拍到曾健超由被制服扣上索带,至被擡住,到最后在暗角被殴的过程。

辩方质疑新闻片段未能完整地呈现事发的整个过程

辩方尝试指出,新闻片段未有完整地呈现整个过程,警长郑浩漳认同全程实质需时五分钟,新闻却只长一分钟; 高级督察屈展焯亦同意拍摄到的,只是部份过程。惟两人均承认,影片拍摄的不同画面,跟记忆相符。

控方估计下周才须传召曾健超出庭。(资料图片)

曾健超Facebook预告今午可能要到法庭作证

曾健超昨晚在其Facebook个人专页透露,他接获警方通知他可能须今午到区域法院准备为案件作证,但仍须看案件发展情况。

法庭就新闻片争拗的“案中案”程序,须传召11名证人,今早至今已传7名证人,控方早前亦透露过,这程序上亦可能需要传召曾作证。

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1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

他们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