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吴伟汉认贪污 反黑英雄曾破徐步高案 经济压力下软弱沦罪犯
有“反黑警司”之称的吴伟汉,因收受色情会所贿款而被廉署拘控,吴今与两名会所经营者认罪,求情时吴呈上多封求情信,指吴不但立志要成为警察,他在警方反黑部门工作时更战绩彪炳,更曾破徐步高杀警等大案,惟花钱为其妻以试管方式生育,花尽金钱,他在经济压力下却软弱,并心软答应为会所当“顾问”。吴对自己的行为已感羞耻,不但摧毁他一手建立的事业及声誉,亦令警队蒙羞。
被告吴伟汉(54岁)的代表律师求情时称,吴自小已立志做警察,他跟家人往加拿大时,亦是修读犯罪学,至32岁加入香港警队,其后又再修读相关学士课程。吴在2008年晋升为总督察,6年后升为警司。
曾破徐步高杀警案等多宗大案
律师又呈上二十多封求情信,包括由退休警务处助理处长及退休前总警司的书信。求情者赞许吴能干、心肠好、体恤下属、尽忠职守,有人更以“反黑英雄(a hero fighting triads)”形容。众人又提到吴的显赫功绩,如破获逾亿的2014年世界杯外围赌博、警员徐步高杀警案、4亿勒索案。
妻以试管方式生育致经济受压
律师指吴因此案会失去丰厚长俸,达四、五百万。他透露吴妻47岁诞下一女,6年后以试管方式育有一子,吴亦因而经济压力软弱犯案。
律师谓,吴被派往港岛总区刑事总部之前,部门已展开两会所的调查,并在MBC拘捕了若干人士,吴也有按程序咨询律政司意见,当中没有做手脚。
强调卧底资金确紧拙
律师又指,警方就收到第一匿名投诉电邮后所召开的会议,其议决是各高层的共识,吴未有影响决定。法官闻言,提出吴了解涉案会所的情况,在会中又称指派卧底不可取,上级会考虑吴的意见而不派线人,反映他在此案的角色非轻。律师即回应吴只是就客观事实建议,因警方卧底资金确实紧拙。
一时心软为会所当“顾问”
至于吴曾建议会所经营者著陪酒女,假扮成客人朋友,以掩余其涉干犯违反逗留条件的情况,律师指其涉罪行不重。辩方又解释,吴在其中一名会所股东早前已相识,该股东知其身分,便请教留意事项,吴一时软弱就答应当“顾问”并收取顾问费。律师提出吴只提供情报,并无证据证明他曾如录音中“摆啲嘢落去搞佢”地滋扰另一间怀疑告密的会所。
次被告称只是跑腿
次被告栾其祥的代表律师求情称,他小时来港与父团聚,但学习追不上,又因母亲患病,故读至中二就投身社会。其父病逝,他独力照顾母亲,投资失利欠债。栾徬徨时得会所股东黄艺邀请办事,获4%股份,出于愚忠按股东指示做跑腿,将金钱交予首被告,并接收情报。律师指廉署的录音中,吴说:“摆啲嘢落去搞佢(另一竞争会所)。”栾有回应:“唔好搞、唔好搞。”可见他非主导角色。法官就指出,栾虽没受薪而所持股份不多,但会所因警方调查一度停业前近一年的利润达1490万,栾有诱因回复警方介入前的生意。
第三被告求情称角色微少
第三被告谢凯健的律师指,辩方举证的11次会面中,谢甚少出现,角色微小。谢供称他是透过次被告认识吴,在被捕当日看到涉案人士点算金额。律师续谓,谢管理的GOLDEN会所曾无牌卖酒,但现已获取酒牌。他建议法官索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以量刑,但不被接纳。第二及第三被告的律师均说及许仕仁案,指此案并非计划周详,望法官减刑。
法官押后至10月18日判刑。
案件编号:DCCC104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