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1天】曾健超袭警罪成后提新证供 押后一天开审

撰文: 梁芷君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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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次被告刘卓毅(右二)与第三被告白荣斌(左一)曾离开变电站一分钟,指二人是向军装警员借警棍施袭。资料图片

“七警”涉前年于暗角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一案,原定于今天(6月1日)正式于区域法院开审,预计审期长达20天。惟案中关键证人曾健超昨天再向警察投诉科录取新证供,双方律师均声称昨天才接获此消息,并需时研读有关文件,因而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明天下午,获法官批准。

虽然早上庭外有支持警察团队在场外支持警员,但散庭后却有公众人士在庭内破口大骂七警是垃圾。七警离庭时, 更有大批持相反意见的示威者冲上前指骂他们,大叫他们是“黑警、魔警、落地狱”,大批便衣警员即上前隔开七警及示威者。其中“女长毛”更持七警暗角打人的报纸向他们示威。

控方:曾健超刚定罪 需时研新口供 

控方资深大律师麦礼士表示,昨天才收到曾健超最新的口供,故需时研究,并称鉴于涉案的当事人曾健超于上周裁定袭警及拘捕等罪成,而现在案件又出现新口供,加上辩方亦要求索取曾健超于司法覆核案的口供等,麦礼士要求将案件押后至明天,因需时翻译以及检视证供内容。

控方又透露,开审后会就“案中案”传召7名证人,而就一般事项则会传召7名证人。除了会引用无线新闻片段作证物外,还会呈上有线新闻、苹果新闻、亚洲电视的影片作证。在争辩新闻片段可纳性的案中案程序中,律政司将传召出包括曾健超等共7名证人。

七警离庭时,“女长毛”雷玉莲手持报道七警涉殴打曾健超的报章向他们示威。(梁芷君摄)

辩方律师称会争议事发相关新闻片的认受性

辩方多位资深大律师及大律师亦表示需时研究曾的口供,又表示会争议控方拍摄到事件经过片段应否呈堂。其中代表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第五被告陈少丹的代表大状钟伟强表示,除争议有关片段,更会争议中环警署闭路电视拍摄到曾健超疑于警署被打的片段,以及第五被告的身分,并要求以“案中案”形式处理。

七名被告依次为:黄祖成,48岁;刘卓毅,29岁;白荣斌,42岁;刘兴沛,38岁;陈少丹,31岁;关嘉豪,32岁;及黄伟豪,36岁(详见附表)。七人均否认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控罪指,他们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殴打曾健超。而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殴打曾健超。陈今亦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