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推免补地价分租单位计划 家庭轮公屋逾3年可申请 单身逾6年

撰文: 梁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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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去年于任内首份施政报告,提出房协可容许辖下未补地价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业主,可以低于市价的租金,分租单位予有需要家庭居住。
房协今(19日)公布计划详情,规定参与单位必须有两个或以上的睡房,而业主须保留其中一个睡房自住,申请时亦要持有单位满十年或以上。
至于申请人士资格,一般家庭及长者须轮候公屋达3年或以上;单身人士则要轮候6年或以上才可申请,而租约为期两年,当中一年为“死约”,而终止租约通知期为2个月。

房协未来在资助出售房屋计划的角色更为吃重。(资料图片)

房协今日正式公布“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详情,有意参加的业主可即日起向房协提出申请,而租户则预计于十月底可申请。

房协指出,参与计划单位必须设有两个或以上的睡房,而业主须保留其中一个睡房自住,而每一间出租睡房必须以完整一间的睡房出租予租户,单位内的厨房及浴室则要业主租户共用。

此外,参与计划业主须拥有单位满十年或以上,亦不能有任何僭建物。而参与出租计划的租户,一般家庭及单身长者申请者,须轮候公屋已3年或以上;而单身申请者则要轮候6年或以上才合资格。

此外,合资格业主及租户,可于市场上自行“配对”,而租金由业主与租户双方自行厘定,惟租约必须使用由房协拟定的标准租约,而签订后的租约须向房协交回一份“已签订租约通知书”。

而租约为期两年,“一年生约、一年死约”,在首年届满后,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给予两个月通知终止租约。倘租户于租约期内任何时间,已获房委会或房协分配公屋,必须前终止租约。

90年代初期,政府委托房协进行夹心阶层住屋计划,成为现时房协辖下的资助出售房屋。(图片来源:Exploringlife)

出租计划适用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如下︰

21个项目的单位总数约有19,000个,符合参与是次计划的单位则约13,000个。

去年的《施政报告》提出容许房协辖下资助房屋,推行免补地价分租的先导计划,现时房协辖下资助出售房屋涉及约2万个单位,未补地价单位约有1.5万至至1.6万个,而房协曾估计实际可以出租单位,大约有数千个。

房协将于本月向以上适用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业主,派递计划的简介及适用于业主的申请表和申请须知。另外,市民可亲身前往大坑浣纱街23号龙涛苑房协申请组或长沙湾青山道413号东景大厦房协办事处索取计划相关资讯;或可浏览计划网站(lettingscheme.hkhs.com),了解详情及下载申请表格;或致电8108-067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