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辩方称需向资状陈政龙索法律意见 案再押后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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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官冯永业和赌王姨仔陈婉玉爆出楼换楼丑闻,早前遭廉署起诉,案件今日(18日)转到区域法院再提讯,辩方透露冯需向资深大律师陈政龙咨询法律意见,法官准案件押后至11月13日再讯。
男被告冯永业,55岁,为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被控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女被告陈婉玉,62岁,则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控罪涉款额51万元
控罪指,冯涉嫌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陈婉玉接受51万港元,作为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陈,或优待与陈有关连的三间公司的报酬;另一项控罪,指冯永业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收取51万港元的款项,作为他购买香港罗便臣道一个物业的临时订金。陈则被指涉嫌于向冯永业提供这笔51万港元的利益。
辩方指需时向资深大状陈政龙咨询法律意见,法官将案件押后至11月13日再讯,批准两名被告保释候讯。
案件编号:DCCC 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