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山竹】因交通挤塞返工迟到 劳工处:雇主不应扣人工、年假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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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气旋山竹袭港,引发风暴潮,带来巨大破坏。随着山竹昨日下午在珠江西面登陆并减弱,天文台今早改发3号风球,一众打工仔在巴士停驶、港铁东铁线提供有限度服务的情况下,今日如常上班。
不过山竹的强风导致断树折枝处处,阻塞道路未及清理,加上随时下大雨,恐会引发大塞车;港铁架空路段通车延误,更难掌握时间。打工仔今日上班迟到、甚至未能返工,雇主可否即时扣减人工或借口“炒鱿鱼”?原来劳工处的指引有写明。

超强台风山竹吹袭香港后,大部分主要干道状况仍然十分恶劣,交通受阻。(资料图片)

劳工处:雇主不应扣减雇员工资、津贴或即时解雇

超强台风山竹吹袭香港后,大部分主要干道状况仍然十分恶劣,不仅个别巴士站设施受到破坏,巴士服务有所限制。九巴及龙运今日的日间巴士服务暂停,直至另行通知,而属于架空路段的港铁东铁线,今日提供有限度服务,使不少打工仔上班迟到。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17日)提醒雇主,在台风后鉴于路面及交通的情况,雇员如未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雇主应体谅并作出弹性处理:“由于台风和暴雨均属无可避免的自然灾害,雇主不应因为雇员在恶劣天气下及交通情况不能上班或准时到达工作地点,而扣减他们的工资或津贴。雇主更不应以此为由,即时解雇雇员。”

雇主扣减雇员享有的年假、法假或休息日作补偿 或属违法

然而,劳工处指引列明,雇主不应扣减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补偿雇员因八号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未能上班而损失的工作时间。雇主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守有关规定,即属违法。雇主亦应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为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