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纱布封喉亡】12护士遭纪律聆讯3罪成 家属:公正审判

撰文: 黄卓然
出版:更新:

本港历来最大宗护士聆讯案件,2011年73岁喉癌康复者王肯构遭“纱布封喉”窒息致死,九龙医院12名护士遭护士管理局纪律聆讯,今日有裁决。护士管理局裁定,3名被告专业失德,包括吴帼敏,方宜及赖民爱。另外9名被告,包括李励灵,李雅仪,赖景生,袁绮文,黎慧仪,何玉贞,郑佩珊,陆茗霞,朱稳荣则无罪。

王肯构在2011年在伊利沙伯医院接受咽喉切除手术后,并在咽喉位置留有永久造口,以协助呼吸,造口以纱布覆盖,胶纸封了纱布其中一边。他同年转往九龙医院康复治疗,有人误将永久造口当临时造口处理,纱布四边以胶纸封住。最终病人死亡,死因庭早年裁定其死因是纱布阻塞气管,导致窒息。12名护士遭护管局纪律聆讯。

护士管理局历来最大宗护士聆讯案件,12名护士卷入九龙医院癌病老翁纱布封喉事故,今日宣布裁决。(陈焯𪸩摄)
方宜(右)被判专业失德罪名成立。(陈焯𪸩摄)

被裁定专业失德的第一被告吴帼敏,是12名护士当中,唯一无出席聆讯。护管局主席李子芬今日宣读判词指出,委员会认为,负责接收病人入九龙医院的吴帼敏,曾在11月8日为病人建立护理纪录。如果她详细翻阅所有资料纪录,并在纪录上写明病人曾接受咽喉切除手术,护士无理由不知道病人咽喉上的是永久造口。李子芬又引述吴帼敏曾作供指,如果她知道病人曾接受咽喉切除手术,并不会为她覆盖纱布。吴帼敏亦曾辩称,医管局没有指引应如何护理造口,李子芬强调,无指引并不是借口,护士应该有专业知识作临床判断。

至于第2名被裁定专业失德的护士方宜,曾称伊利沙医院的转院纪录,无写明病人的造口是永久还是暂时造口,被有关纪录误导。李子芬指,委员会认为方宜是负责照顾病人的护士,应详细的了解病人所有护理纪录,只以伊院转院纪录误导作解释不能接受。方宜亦在2011年11月13日撰写纪录时,曾在医疗纪录上写痰及2个+号,显示她发现病人痰量相当多。李子芬批评,作为护士应可以判断病人纱布染痰可至窒息。委员会认为她可以采取措施补救,但她并没有做,行为不符合专业水平。

死者儿子:裁决公平公正

亲身到场听取判决的死者儿子王冰芸在庭外形容,今次裁决是公平公正审判,“不似之前死因裁判官的做法,可以说是好马虎。”他回忆过去4年多,为亡父讨回公道的过程,他不断被人“当人球踢”,到不同机构为亡父追究亦不果,认为今次等到公平公正审判。至于专业失德护士的判刑或罚则问题,他指没有考虑这方面,会留待护管局决定。
 
医院管理局发言人表示,非常关注护士管理局对有关护士的定罪裁决,会按照既定人事程序,严肃跟进。护管局若裁定需要取消注册(亦即停牌) 或一段时间取消注册(即暂时停牌),医院管理局会相应检视有关护士的雇用安排。医院管理局聘请的注册或登记护士,必须拥有护士管理局注册资格。

死者儿子王冰芸(右一)出席护管局聆讯,听取裁决。(陈焯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