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航拍机检控裁罪成 3被告欲拍电动方程式赛各罚款2千元
前年电动方程式赛车锦标赛(Formula E)进行期间,3名男子涉操控航拍机拍摄,因而被控导致飞机对人或财产造成危害罪,亦是首宗检控航拍的案件
。案件今作裁决,裁判官指,虽然被告们所作的航拍行为未造成意外,也没影响赛情,惟3人的行为仍有机会对他人或财产造成危害,认为属鲁莽行为,故裁定众被告罪名成立,各罚款2000元。
三名被告依次为:报称摄影师的聂拜一(41岁)、报称无业的容嘉晖(29岁)及报称电脑工称师的沈志青(43岁),各被控一项导致飞机对人或财产造成危害罪。控罪指,首被告、次被告于2016年10月9日,在中环龙和道近分域码头一个地盘的货柜上,卤莽或疏忽地导致飞机对人或财产造成伤害。第三被告则被控于同一日,在中环龙和道行人路上犯案。
无意外及未阻赛情非本案重点
法官在判刑时指,控方无需证明涉案航拍机曾导致意外,而航拍机有没有影响赛事也不是重点。虽然本港没有针对重量少于7kg及非商业用途的航拍机的法例,但民航处曾设下相关的安全规范指引,少于7kg及非商业用途的航拍机不能飞高于300呎。法官指三名被告的航拍机飞行高度均超过指引所规定。
航拍机具潜在风险
法官指,英国有管制相关款式航拍机的法例,由于本港与伦敦等英国城市的楼宇密度相似,故英国的法例对本案有参考价值。英国的法例订明,航拍机使用者需在视线范围500米内使用航拍机,惟本案首被告和第三被告也超过了有关规定。
另外,英国法例订明在1000人的集会中如需使用航拍机,要事先申请,也不可于150米上空放飞。法官指,英国如此立法就是认为航拍机的潜在风险显然易见。而如这次Formula E的赛车赛事中,有航拍机掉落赛道或人群中,后果将不堪设想。
指被告未有考虑航拍的危险
法官又指,本港过去也接获逾30宗航拍机飞进直升机航道的报告。而政府的飞行服务队的直升机也可能飞经比赛场地,故认为本案中的航拍机同样飞进直升机航道,并与直升机相撞造成意外的机会也非不可能。
法官裁定,涉案航拍机对人和财产造成危害,而被告未有考虑风险,只为自娱,亦属鲁莽行为,判处3名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求情称不理解航拍法例
首被告和次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指,两名被告曾于2015年香港电单车节中放飞航拍机,当时亦曾问过在场警察是否可以放飞,而警察当时回答指可以。律师指出连执法人员都不理解法例,普遍市民也难以知悉自己的行为是否干犯法例。没有律师代表的第三被告则指,自己无意挑战法律,只是不清楚法例规定,希望可获轻判。他又指,曾见过警察拘捕过航拍机使用者,但其后“放返”,便以为不会触犯法例。
法官终指本案属涉航拍机的首宗检控,明白市民不清楚法例,而本案没有牵涉意外,被告也没有操控航拍机作危险动作,判罚三人2000元。
案件编号:ESCC 266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