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硖尾邨爆炸死因研讯 队目裁定死于意外 官促加强培训及装备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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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硖尾邨4年前发生煤气爆炸事故,令多名消防员受伤,其中49岁消防队目梁国基更在事件中殉职,死因庭就事件作研讯,由于事件涉有住客放煤气自杀,死因裁判官认为若推断该住客欲令他人死亡,属太遥远的推测,故裁定消防队目死于意外,又指研讯发现有消防员当时未有戴上头盔,建议消防处应改善处工作指引,及管理层的培训,保安公司亦应考虑购备气体探测器。

死因庭就消防队目梁国基的死作研讯。(资料图片)

死者为消防总队目梁国基(下称:梁),他于2014年11月22日在石硖尾邨美映楼11楼,处理一宗气体泄漏事故,期间发生爆炸,梁的头部受创至昏迷,之后出现支气管肺炎,抢救13日后于同年12月4日不治,终年49岁。

未能推断住户欲蓄意杀害消防员

死因裁判官在裁决时称,案发时单位内有一名死者,他当时穿上8件上衣、3条裤,又把煤气炉的炉头及喉管接驳位松开,全屋窗户紧闭,并有用硬物阻大门打开。死者的验尸报告亦显示他曾服食抗抑郁药,且在当日消防员到场前已死。而他的衣柜内又有一疑似火种的东西,疑引发该次爆炸。官认为若以这些资料,便推断他企图蓄意杀害消防员,认为未免太遥远,故不能裁定梁是“不合法被杀”,而裁定梁是“死于意外”。

保安公司缺乏培训

裁判官又认为,保安员多次巡查未有发现泄漏气体,以致延后3小时才报警,认为涉事的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不足之处,认为应加强员工对处理泄漏气体的培训,及购备气体探测器,政府也应关注有关问题。

多名消防员当时未戴防火头套

研讯中又发现,事发时只有现场最高级的消防队长裁上防火头套,其他消防员只把头套只放在衣袋中,与指引所述“必须穿戴”不符,认为这方面的训练应加强。

案件编号:CCDI-919/2014(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