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裔通缉犯文子星 处理300万赃物罪脱 须待引导聆讯续还押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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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裔重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涉伙同2名印裔男子接赃3百万港元,今(30)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只裁定案中首被告罪成,文及另一男子则罪名不成立。定罪被告须还押待索取背景报告,至下月18日判刑,而文虽然在本案脱罪,但仍须候引导聆讯,须继续还押。法庭今依旧保安森严,到庭听审人士入庭前均须接受检查。
涉案三名被告依次是GURSEWAK SINGH(25岁)、DILPREET SINGH(24岁)和文子星(29岁),同被控一项处理赃物罪。控罪指三人于去年3月13日,在大角咀洋松街处理一个载有104,700美元和50,000欧元的行李箱,以及一个载有219,900美元的行李箱,上述赃物总值约300万港元。法官今只裁定GURSEWAK SINGH罪成。法官认为指控文及另一被告的证据不足,故裁定文及第三被告无罪。
文子星早前被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通缉,今年二月底疑涉及4.5亿日元劫罪被捕,早前获控方撤控。文亦因涉及这宗接赃罪受审,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现正待特首签署授权文件,以便启动引渡程序并决定是否引导他回印度受审,故文仍须继续还柙,该渡聆讯已定于下月13日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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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文今天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接赃案,法官叶佐文在裁决时指,当时拖着涉案行李箱的首被告看到警员便扔下行李箱,值得怀疑。但行李箱上没有第二被告及文子星的DNA及指模,加上他们行在首被告前面,难以证明他们是护送行李箱,因此判两人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DCCC 595/2017、DCCC 9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