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袭警案 今午裁决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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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右三)今午在好友陈淑庄(左二)陪同下到法庭。(黄永俊摄)

“暗角七警”事件主角、公民党成员兼社工曾健超,被控袭警及拒捕案,于今天(5月26日)下午二时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曾健超昨日在其Facebook专页呼吁友好到场支持,而曾则在公民党友陈淑庄陪同下,于1:45分到达法院,社工邵家臻、公民党党员杨岳桥、郭家麒及社运人士“阿牛”曾健成等人亦有到庭支持。曾健超未有发表任何言论,称将在裁决后方会发言。大批支持者到场声援,其间大叫“支持曾健超”等口号。

曾健超(40岁)早前于九龙城法院否认一项袭警及四项拒捕罪名受审。 控罪指,曾健超于去年10月15日,于龙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以有味液体袭击11名正执勤的警员黄凯文、张嘉恒、李俊杰、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刘浩明、黄信伟、张善衡、黄伟诺及周修民,及后曾又极力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员毕宏达、程英伟、郑浩漳及傅骏业。

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控方依赖的亚视新闻片并没有拍下泼水男子的容貌,认为控方不能单靠片段去证明片中男子就是曾健超,认为证据存在疑点。

裁判官将稍后宣读裁决。

案件编号:KCCC4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