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湖山丘业主迟交资料遭票控 罚款2万元至2.5万元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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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围嘉湖山庄非法倒泥头引发“嘉湖山丘”,规划署向部分涉事地段业主及负责人发通知书索取资料,惟各人未有在限期前回复,反遭票控。被控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指明的期间内提供资料的,共有6名被告,今日(5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认罪,各被罚款2万元至2.5万元。
裁判官认为涉案泥头堆至25米高,有危险性,需尽快处理,但接纳各被告在限期后已补交资料,又协助规划署的监察填土工作,现山丘高度已大减至14米,预料7月底完成清理泥头。但控方发现地盘周边有泥头,遭裁判官质疑泥头是否只搬移到周边地盘,控方亦指未能肯定。
被告邓机黎﹑邓耀荣﹑邓伟莹、邓万安、邓达善及李锦超,未能在本年4月7日限期前,向规划署署长提供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