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民族党申述期限仍为9月4日 拒透露是否有其他组织被查

撰文: 周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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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社团事务主任上月建议引用《社团条例》151章8条,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出席扑灭罪行委员会会议后回答传媒提及问时表示,对于考虑引用《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一事,局方不适宜透露细节,现正处理有关申述程序,重申会根据法例处理,该党申述期限仍在9月4日。他亦拒绝透露是否有其他团体同被当局按《社团条例》调查。

李家超表示,现正处理有关民族党的申述,重申会根据法例处理,该党申述期限仍在9月4日。(陈百灏摄)

李家超:23条是宪制责任 暂未订立时间表

李家超表示,局方根据《社团条例》151章8条让香港民族党作出申述机会,目前限期仍在9月4日,当有任何该党提出的书信来往的要求,强调会按法律处理。他指出,针对该党的个案,局方不适宜透露细节,现正处理有关申述,他重申会根据法例处理。 

至于23条立法的问题,李家超表示政府立场清晰,立法是宪制责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亦多次公开表示不会逃避责任,但先要创造有利立法条件,才展开工作。被问及何谓有利条件,他则指,包括理性讨论、接纳不同意见、以平和态度处理问题、社会互信等,暂未有订立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