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指引 学校若发现虐儿个案 无须家长同意可转介社署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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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年初接连发生多宗虐儿案,教育局昨日(20日)在开学前向全港中、小学及幼稚园发通告,要求学校如怀疑学生遭父母或监护人虐待,无须征求家长同意,将个案通知学校社工或转介至社署;如个案涉及刑事罪行兼情况严重,学校需尽快报警举报。

教育局昨日在开学前向全港中、小学及幼稚园发通告,要求学校如怀疑学生遭父母或监护人虐待,无须征求家长同意,将个案通知学校社工或转介至社署。(资料图片)

教育局更新处理怀疑虐儿及家庭暴力个案的程序,当中要求学校若怀疑学生遭父母或监护人虐待,学校无须先征得家长同意,转介至社工或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而在跟进过程中,学校如需联络家长,可就处理方法咨询服务课。

儿童人身安全受威胁 学校需尽快报警

新通告指,如情况显示个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而且个案情况严重,或相关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即时威胁,例如严重身体虐待,学校需尽快致电向警方举报,因隐瞒事件或延误举报,或会令受虐儿童或其他人的安全受到威胁。

如个案不属紧急情况,学校则可以书面方式向警方举报,亦可自行递交予虐儿案件调查组,或考虑由服务课代交。通告附有报案表及书面日志,注明文件可作呈堂证供。

另外,新通告亦附有“识别可能发生虐儿事件概览”详列虐儿个案的特征,范围包括身体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顾、精神虐待等,供学校人员参考,若发现受虐表征,学校可咨询服务课,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