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捆绑强奸两网友 一名受害人遭禁锢4天3被奸 被告被囚18年
无业青年诱骗两女网友到家强奸,其中一名受害人更遭禁锢4天,在惶恐中3度被奸的案件,审讯中途被告突承认强奸、非法禁锢、猥亵侵犯、袭击他人致受伤等罪。法官今判刑时指斥被告把两受害人当成玩物,并从向她们施虐中得到快乐,必须严惩,重判青年入狱18年。
被告重犯性罪行机会高
代表被告张子康的律师求情时指,被告虽在开审后认罪,但事主X因而不用出庭作供,已出庭的Y则无需接受辩方盘问。
张官判刑时指受害人创伤报告显示X感觉被玷污,Y则患创伤后遗症,没有安全感,有焦虑症的症状。而被告的精神科报告显示,被告有人际问题,但认为他没有精神问题。心理报告则显示被告为人不成熟,重犯暴力罪行的机会为中等,重犯与性有关的罪行的机会为高。
官觉被告认罪也未能反映悔意
张官又斥被告藉虐待及将痛苦施加于他人身上取的快乐,虽然他认罪,但完全不能反映其悔意,而他在强奸X后再对Y施虐、案发时没有使用避孕套等,都是加刑因素。张官认为判刑需具阻吓力,判处被告就7项控罪入狱18年。另外被告亦承认一项指他藏有吸食冰毒的工具的控罪,遭判刑8个月,刑期与上述控罪同期执行。
事主X被奸时手颈被塑胶带绑起
被告张子康(28岁)被裁定4项强奸、1项猥亵侵犯、1项非法禁锢、1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控罪指他于2016年12月10日及14至17日期间,在屯门龙门居住所中,非礼及强奸当时20岁的女网友X一次,及强奸当时26岁女网友Y三次。
控方案情指,X随被告回家后,被告以塑胶带绑起她的颈和手,威吓她脱衣,其后将她强奸。
被告侵犯Y时自称王者
事主Y则曾出庭作供,她忆述被告称想请她与祖母晚饭为由,诱她到被告的家中,惟到步后被告有如“痴线佬”,说自己是王者,身边所有人都是傻的,父母则是狗。被告又突然指Y“好假”,对她大肆非礼之余,更嫌“唔够过瘾”,用火机烧热刀烫她大腿,并把她强奸。
被禁锢4天内再遭被奸
她在被告家中4天,被告的父母亦在家,她曾向被告父作口型求救,即遭被告拦住,后来被告的父母亦劝他放事主Y走,被告还说:“反正要走,不如再做爱。”并再强奸她。
被告认罪后曾想反口
被告原本否认控罪,控方传召Y出庭作供。到Y第二天准备作供时,张突然表示会除抢劫一罪之外,会承认其他控罪。但到案件早前再提讯时,被告又表示不承认案情和不认罪,指他的代表律师就刑期扣减误导他,被法官张慧玲斥“这不是游戏”,不准被告推翻认罪。
案件编号:HCCC37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