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学生陈乐行占领语文中心被处分 向校方投诉遭拒 求法庭覆核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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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初参与占领校内语文中心的浸会大学中医系学生陈乐行,遭校方纪律委员会处分,被罚停学8日。陈乐行就事件向校方上诉被拒,今(17日)向高等法院提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校方驳回上诉的决定。
申请人陈乐行(下称:陈),答辩人为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事务委员会。陈在入禀状指,在被校方纪律委员会裁定违反纪律后,他向学生事务委员会提出上诉,但被告知遭大比数反对驳回。
指有证人口供未有披露
陈认为,纪律委员会在聆讯时曾看过16份相关文件,但当中只有8份有交予被控学生。另外,从3月举行的聆讯会议记录可见,校方传召的证人中,至少有3名作供的证人,他们的证供均没有向陈披露。陈认为,他不能知道或会影响他的证供和证据,是被剥夺知情权及提出纠正的权利。
认为辩护权利被剥夺
同时,陈亦指校方没有向他清楚指出指控的细节,剥削他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陈认为纪律委员会的做法有违程序公义,学生事务委员会则错误认为原审审讯公平,故要求法庭推翻学生事务处驳回他上诉的决定。
今年1月,一批浸大学生因不满校方的普通话豁免试评分标准欠透明,曾到校内语文中心抗议逾8小时。当时校方下令前学生会会长刘子颀和中医系学生陈乐行即时停学,二人批评浸大未审先判。
案件编号:HCAL 167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