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秋田犬咬伤面永留疤痕 至今仍怕动物 狗主须赔偿58.2万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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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在粉岭遭一只没有系狗带的秋田犬追咬,面及胸等多处被咬伤,脸颊更留下永久疤痕,意外亦令女童留下很大的心理阴影,至今仍害怕动物。女童母早前入禀区域法院向狗主申索,法庭今(16日)颁判词,狗主须赔偿58.2万。
原告女童邓月怡由母亲刁贵琼代表,被告梁文绉(全部姓名皆音译)。
受伤女童现年12岁,2015年10月,当时女童约9岁,她和姐姐在粉岭经过被告于粉岭楼的住所时,被一只身长1米的秋田犬追著,女童并被该秋田犬咬伤。当时没人看管狗只,该犬也没有系有狗带。
女童至今仍怕猫狗和鸟
女童面部、后枕、胸口、左肩等多处受伤,请了20日假。她所有伤口在同年12月愈合,惟面部及身上留有疤痕,并害怕狗只及其他动物如猫、鸟。
面及肩留永久疤痕
女童事后一直接受矽胶、压力衣等治疗减淡疤痕。去年的医生报告指,其左臂、胸口的伤疤已接近原本肤色,但面部、肩膀等部位留有永久疤痕,不能完全除去,衣著选择或会因此减少。医生又指,她日后找工作时可能会受偏见。医生建议类固醇注射、激光等进一步减轻留疤。
官认为狗主须付女童以后的医药费
法庭接纳女童及其母亲为可信证人,但不同意医生的说法。判词指,女童的能力和志向未定,难以说明疤痕对日后生计的影响。法庭最后判狗主须支付过往及日后的医疗费,一共58.2万。
案件编号: DCPI143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