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家用石油气同价 环境局认供应商调整近 学者:竞争法有盲点

撰文: 甄挺良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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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石油气市场由3间油公司瓜分,《香港01》收集港九新界多个屋苑家用石油气单,发现不论公屋、居屋及私人屋苑,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定价竟然一模一样。经济及法律学者均认为制度反映竞争条例有“盲点”,较车用燃油市场更值得竞委会关注。

港九各区屋苑、不同供应商之间的石油气定价完全一致。(香港01制图)

现时本港家用石油气的定价,由蚬壳每3个月调整一次,其余两家供应商中石化及埃克森美孚则相应跟随。气价根据国际石油气价格来预测,3个月内有升有跌,但即使油公司预测错误,定价低收,亦会在下次调整中追收。

环境局一直对此制度直认不讳,明言“因此他们的价格调整非常相近”。记者翻查自2010年各公司的气价变动,比对今年首季的各区气价单据,发现各公司定价走势的确长期一致。

石油气对46万户市民不可或缺,大埔富善邨珠姐一家两口,即使如何“省口气”,每月石油气开支仍需约200多元:“石油气很贵!由于煮饭用得多,我们尽量不开火,一个月可能只煮两、三顿饭,煲汤就更加不会,洗澡一定会限在5分钟内完成。为了省钱,我特地买了电壶煲水,用电一定便宜过石油气。”

珠姐说石油气昂贵,每个月可能只煮两、三顿饭。(吴钟坤摄)

经济学者:石油气较车用燃油更值竞委会关注

定价一致,是否有合谋定价之嫌?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成员、经济学者徐家健解释,蚬壳主动公布价格,竞争者相应跟随属“默契合谋”(tacit collusion),不过要证明合谋定价门榄更高。他续指,个别住户无从选择石油气供应商,指“石油气市场相比车用燃油更值得竞委会留意”。

身兼消委会竞争政策研究小组成员、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郭晓晖表示,“默契合谋”在市场缺竞争下并非罕见,但难以规管,可谓竞争法“盲点”。他解释,竞争条例须有确凿证据方能提出检控,而透过公开资讯,有默契地跟随竞争者价格,则不受限制。郭晓晖亦补充,2002年一宗美国案例中,有法官认为“默契合谋”在概念上已属“契约”,应受监管。

城市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总监钟兆伟认为,石油气定价现象显示市场极有可能由个别供应商垄断,致使不用按竞争定价,“就算擡高了价格,亦不会受市场调节”。他称政府应鼓励竞争,开放市场。

零售价高台湾3倍

除价格划一,本港石油气价格亦较邻近地区明显偏高,4月时更和台湾相差3倍,与日本相比亦高逾七成。若再对比零售价、国际石油气价、本港入口价及车用石油气价,即使家用石油气免税、也不用如车用燃油般支付油站人力开支及地价,石油气零售价仍远高于其余三者,令人质疑供应商“食水不少”。(见图一及图二)

长期跟随 埃克森美孚称“独立定价”

油公司回应时均指“绝不参与违法行为”。蚬壳指出,车用石油气和家用石油气市场竞争完全不同,各自有不同的定价策略;同时本地亦难以与其他公司或邻近地区的零售价作比较,不便评论其他公司或地区的商业决定。

埃克森美孚强调一直密切留意市场走势,按营运成本、市场变化等独立制定价格。中石化指,石油气的进货价格仅占成本一部分,制定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采购、物流等因素。

竞争事务委员会回应查询时,并无直接回应油公司的定价行为,仅称要视乎证据,进行调查,方能得出结论。消委会则称,除关注零售价格外,亦应考虑在选取石油气供应商时,是否提供合适的竞争环境,例如有否透过招标等方式选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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