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散”好自由?清洁工日洗300碗碟 受伤不敢告假却因调假被炒
本港“炒散”风气盛行,一项调查发现,近5成受访市民对零散工印象不佳,普遍认为散工“自由”但“无保障”、“不稳定”;然而,事实亦如此,有曾任高尔夫球场会所的清洁散工忆述,入职后才知悉要处理整个会所的清洁,还要洗碗及通渠,也没有任何劳工保障,最终只因调假问题被解雇,直斥雇主无良刻薄。
每晚清洁高峰300只碗碟 清洁散工苦干 惟因调假即被解雇
Connie在高尔夫球场会所做了8个月的清洁散工,招聘时对方声称“只需简单清洁,有时洗一、两个碗碟”,在现金出粮及时薪达65元的吸引下决定尝试,入职后发现“好多嘢做,吓到我死”,但起初一心以为“我未做过,人哋玩下你”。
后来令Connie更难受的是,要同时处理高尔夫球场、健身室、餐厅的碗碟,最高峰一晚要处理超过300只碗碟。她又指,除了基本清洁,还要通渠、洗高尔夫球及棒等,当时不断地想著“鬼叫你穷,顶硬上”,曾跌倒也不敢告假,但最后却因调假问题,即被解雇。
Connie指,这数个月一直坚持工作,只因不想加重子女负担,但从这份工作深深体会雇主的无良及滥权。
零散工编更日数较全职多 遭雇主无故OT
而刚大学毕业两年的Jackie,因觉得全职工作太压迫、希望工作更弹性而转做零散工,但工作了短短3个月已换了5、6份工作。她解释,雇主过分剥削零散工,包括无故要OT;以“熟悉工作环境”为由,被编更日数较全职更多;长时间户外工作只有1小时休息,以及出粮不准时。她说,原本以为对新人来说,OT是要“硬食”,不应拒绝,后来才发现这是一种剥削。
建议按比例计算不同的劳工保障及权益
零散工阵线于今年5至7月期间,在九龙西摆设问卷街站及网上问卷形式访问了527位市民对零散工作意见,当中近一半受访者在过去3个月曾当零散工。调查发现,约9成受访者认为劳工法例中“4.1.18”(则为同一雇主工作连续4星期,每星期超过18小时才受到法律保障)需要修改,应按比例计算不同的劳工保障及权益。
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表示,有些雇主为逃避为雇员提供劳工法例保障,可能一周只雇用散工17小时,或以“三星期一星期”方式,中途断约,令雇员无法得到应有的劳工保障,促请政府修改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