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投燃点纸条、倒镪水 警方未有起诉 议员指警方涉嫌失职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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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龙琛路一楝唐楼,今年初曾发生楼上住户高空投掷燃烧杂物,及淋泼镪水事件,造成一名女子及其儿子严重受伤,警方接报后到场拘捕涉事男子,并捡走怀疑使用过的镪水容器,惟6月警方以证据不足未有起诉任何人。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案情相当严重,质疑警方搜证粗疏,要求重新全面审视案件证据及搜证流程。

警方于6月28日向卢小姐(左)发信,指案件证据不足,不会起诉任何人。(李慧妍摄)

今年1月23日晚,上水龙琛路一名女事主卢小姐及其12岁女儿、8岁儿子在家中煮饭,期间从厕所窗户见到楼上住户投掷下数条燃点着的厕纸,及燃烧中的纸皮,并飘至唐楼平台。卢小姐即联络业主到场,并拍摄现场影片。业主到场不久,又发现楼上住客自言自语及大声叫喊,及将疑似红酒箱、玻璃物体向外投掷,业主即报警求助。

期间,卢小姐因准备晚饭,吩咐儿子帮忙打开窗以散去油烟味,却有不明液体沿外墙滴在窗帘及铝窗,并溅到儿子眼角及脸上;卢小姐见状,亦担心窗外的衣物被燃烧,便伸手收回衣物,却不幸被液体溅中手前臂,感到剧痛,随即二人到北区医院急诊室治理。而警方到场后,亦拘捕一名男子,并在住所内捡获三支未开封镪水,及怀疑曾使用过的镪水容器。

卢小姐右手前臂被镪水淋伤,现时留有大面积疤痕,需要长期戴护腕遮盖伤口。(李慧妍摄)

录有涉事片段 前后三次录口供

卢小姐指,警方先后三次口供。首次于1月24日凌晨,期间有展示录影片段,惟警员称淋镪水已足够被起诉,“(警员叫我)不如唔好话放火,只系掟杂物、淋镪水。依家讲放火呢啲嘢,到时上庭个官会觉得好乱。”卢小姐听从警员说法,便签名口供纸。

她续指,4月再有大埔警署的警员要求其落口供补充事件,得知有放火情况后,亦要求卢跟从首份口供内容,不提及有放火出现。至5月19日,警方以案件未有新进展及新证据,将会结案。卢小姐的弟弟认为不合理,要求再落口供并提交手机影片,“佢哋(警方)话无啦啦有条片讲唔通,就话系我突然依家先醒起。佢哋仲叫我烧碟,但我唔识,佢哋帮我搞完俾我,再递交当系我整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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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曾咨询律政司 指证据不足不检举

6月28日,警方称咨询律政司意见,发信指证据不足不作检举,更向卢称:“你打去律政司问原因啦。”卢小姐坦言,楼上住户仍未搬离,现时每日在担惊受怕中生活,亦没有能力搬屋,“唔知要点信香港嘅法律,至少还返个公道俾我。”

林卓廷质疑警方搜证过程粗疏及涉嫌失职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事件严重,警方搜证过程粗疏及涉嫌失职,要求警方尽快全面审视案件,将违法者绳之以法,“(涉事男子)一连串行为,我唔相信系无心之失,而系枉顾他人安全,唔敢认同警方做法。”他指已,去信警务处处长反应事件,并提醒市民若要落口供,需看清楚口供纸内容准确无误,才可签名,以保障自己。

警方晚上回应指,新界北总区重案组将接手跟进调查今年1月在上水龙琛路一单位发生的一宗伤人案,将重新审视有关的证据及处理案件的程序。 警方巳联络报案人卢女士,亦正尝试联络林议员,就有关案件及报案人的投诉作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