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验窗】投诉屋宇署6年接50宗 申诉署主动调查邀公众提意见
撰文: 周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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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推行已6年,收到验窗令的住户需于通知日期起6个月内委任合资格人士,完成检验和订明修葺,惟过去有不少验窗后不久堕下窗口的情况,及验窗收费和服务参差等问题。计划实施至今年5月,申诉专员公署共接获共有50宗有关屋宇署没有妥善执行验窗计划的投诉。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2日)将邀请公众就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于下月2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公署提供资料或意见。
“强制验窗计划”于2012年6月起实施,至今推行已6年,该计划规定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3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如接获屋宇署的“强制验窗法定通知”(俗称验窗令),便需于通知日期起6个月内委任合资格人士,就楼宇的所有窗户安排检验及修葺。
申诉专员公署表示,自计划实施至今年5月,公署共接获共有50宗有关屋宇署没有妥善执行验窗计划的投诉。公署发现,仍有旧楼的窗户状况欠妥,但屋宇署迟迟未有把有关楼宇纳入“强制验窗计划”,亦曾有大厦单位的窗户在强制验窗后不久堕下,近年有关堕窗意外时有发生,情况令人关注。
因此,申诉专员向屋宇署进行主动调查,以审研该署在执行“强制验窗计划”是否有不足之处及改善的地方,公众亦可于下月2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公署提供资料或意见。而是次调查的研究范围包括:屋宇署订定“强制验窗计划”目标楼宇的情况、发出“验窗通知”的程序、监察“验窗通知”遵办情况的机制,及对各类违规的执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