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驻册油轮被指交石油朝鲜 遭南韩扣押 船主指海事处拒助求覆核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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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驻册的油轮方向永嘉号(Lighthouse Winmore),被指在公海移交石油予油轮船只,上月遭南韩当局扣押。油轮的拥有人今(1日)曾要求海事处致函联合国,以助取回船只,惟遭海事处拒绝,船主因而入禀要求司法覆核处方决定。
上月进入丽水港时被扣查
申请人为永嘉船务公司,其董事和股东为龚锐强。答辩人为香港海事处。永嘉号于上年10月,在南韩丽水港装载日本成品油,离开港口时表示会前往台湾,但其后被发现在公海向朝鲜船只转交油品,并在上年11月再次进入丽水港时遭南海海关扣查。南韩当时表示会扣留船只约半年时间,香港政府可向联合国安理会朝鲜制裁委员会提交释放船只的申请。
曾要求海事处向联合国提出要求
申请人称今年5月曾联络海事处解释事件,并请海事处向联合国提出要求,希望南韩能释放船只,但海事处人员回复称正进行内部程序。申请人指该香港船只悬挂了国旗(flag state),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4条,各国应对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上的管辖和控制。而海事处不致函联合国的做法,亦剥夺了基本法赋予申请人人使用船只的权利。
案件编号:HCAL15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