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格力犬拟安置领养中心 涉改土地用途 申请程序随时以月计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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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逸园昨(27日)与澳门爱协开记者会公布达成合作协议,并宣布租用氹仔北安前地建筑,兴建格力犬国际领养中心,需时60日。而过渡期间将申请将所有格力犬延期续留赛狗场,澳门当局表示初步认同方案具可行性,提出逸园须符合指定条件,始可延长犬只领回期。
逸园尚未正式回复,但据当地传媒报道,中心选址或牵涉土地使用的法律问题,若要将土地用途由工业改成领养中心,须由澳门行政长官以自由裁量方式审议。
逸园昨日在记者会上公布,选用氹仔北安前地218号土地建设格力犬领养中心。但据澳门《正报》报道,2007年有文件标明,氹仔北安前地218号土地“只用作工业用途 ── 电子配件厂”,而按《土地法》规定,修改土地用途须由行政长官以自由裁量方式审议。而报道内引述意思指,修改土地用途及修改土地批给合同,正常处理申请程序需时往往以月计算。而有关申请亦未必符合法规的批准因素。报道又称,澳门行政长官办公室拒绝回应、而澳门政府发言人办公室亦指有消息时会统一发布。
另一边厢,有指逸园狗场用地的规划将涉及教育用途,但澳门教育暨青年局厘清,政府至今未有定案,将待有关规划部门公布逸园狗场的土地规划后,再因应内容作分析、向上级提出更具体建议。但新闻稿中提及,澳门当局早前已基本完成狗场土地的规划,预料当中将会有教育和体育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