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人均面积细 数十长者立会外冒雨请愿 促港府增至16平方米
政府正检讨《安老院条例》及《残疾人士院舍条例》,有关注团体今天(15日)下午在立法会示威区举行集会,数十名长者撑雨伞出席,要求政府改善院舍服务质素,并接纳民间倡议的“8+8”方案,将寝室及活动空间的人均面积,修订至合共16平方米,又建议为现有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设过渡期,逐步提升至相关标准。
团体批评法例严重落后,又斥责港府提议将院舍法定人均面积定为8或9.5平方米,犹如纵容私营院舍,“永续虐待”长者及残疾院友。
“永别剑桥康桥工作小组”要求政府将院舍睡房及其他生活空间的人均面积分别修订至 8 平方米,令院舍人均面积最少有 16 平方米,又建议每间睡房最多4名院友入住,以改善挤迫情况。 小组又强调,有关建议难一步到位,宜设立过渡期,给予时间让现有院舍逐步过渡,新院舍则需要根据新设法例标准而行。
小组指,现时津助安老院舍及残疾院舍的人均面积中位数,分别为14.8及13.3平方米,而合约安老院舍中位数则为13.6平方米,社署提出的9.5平方米,明显远低于津院或合约院舍人均面积,难以确保院舍环境质素。
小组补充指,现时政府购买甲一院舍的标准正好是9.5平方米,不时有报道揭发长者的居住情况并不特别理想,他们质疑,社署此举旨在迁就质素低劣的私营院舍,将长者及残疾人士尊严放在营商考量之下,纵容院舍“永续虐待”舍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及社会福利署长叶文娟,均未有应邀出席集会。
2015年及2016年,分别发生剑桥护老院虐老事件,以及残疾院舍康桥之家怀疑性侵事件,终促使港府承诺修例,并成立“检视院舍实务守则及法例工作小组”检视实务实则及相关条例,讨论院舍人均面积是一大重要议题,不过,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拒开绿灯,他曾于5月撰网志解画指,人均面积若要大幅提高至16平方米,恐好心做坏事,因为宿位便要减少45%,即使没有安老院结业,最少有1.1万名长者需迁离院舍,必须考虑周全。